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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调整思路,加强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及医疗服务监管 一是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并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及我省职业病防治规划,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率,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全面开展全省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基本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100%的建立监管档案,全面摸清本底情况。加强职业病报告管理,强化职业病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网络直报工作。实施好2009年职业病防治项目。继续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将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相结合的经验和做法,健全完善职业卫生服务网络,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必须100%落实卫生部、卫生厅有关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的规定。开展职业卫生服务能力培训,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和监管,年内市、县两级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率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率都应分别达到40%和30%。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并加强监督管理。继续开展“卫监2号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以及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健康权益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探索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二是做好放射卫生监管工作。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及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对具有X线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要100%的领取《放射诊疗许可证》。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逐步建立全省医用辐射安全放射防护卫生监测网,开展医用辐射水平和患者放射防护的监测,掌握医用辐射安全状况,逐步提高放射防护水平,切实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是加大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和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今年完成游泳场所100%、住宿场所100%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严格供水单位卫生管理要求,加强二次供水卫生监管。2010年各级卫生部门应对辖区内所有的自备水厂、乡镇水厂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100%的建立卫生监管档案,并分别达到不低于70%的卫生许可证发证率。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经常性卫生监督,100%的建立卫生监督管理档案。要围绕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继续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和不合格产品。 四是加强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针对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形势和相关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共场所等重点单位的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各项重点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学校卫生监督队伍和能力建设,充实学校卫生监管专业人员,确保职责得以履行;继续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健全沟通协作工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2010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的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控、食品及饮用水卫生、教学卫生、健康教育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等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监督覆盖率达100%。 五是提高效能,持续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认真落实《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衔接配合,逐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抽查制度、暗访制度、举报制度、联合办案制度等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监督信息平台,共享信息资源。各地要不断加大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覆盖率,对上级督查督办的案件要及时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反馈处理结果,案件办结率要达到100%。及时发现和消除工作死角、问题隐患。重点加强基层医疗执法监督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执法水平。抓好大案要案查处,认真查处群众关心的热点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涉嫌犯罪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案件移送工作,加大案件移送力度。 安徽省卫生厅
二○一○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