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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精心组织,积极推进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总结工作,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授予合肥市人民政府等10个单位与中央企业合作成果一等奖,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等14个单位与中央企业合作成果二等奖,亳州市人民政府等11个单位与中央企业合作成果三等奖;授予省国资委等3个单位与中央企业合作组织工作特别贡献奖,省政府办公厅等27个单位与中央企业合作组织工作贡献奖。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深入推进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工作,继续搞好新项目谋划,主动做好项目对接,扎实抓好项目建设,为我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速崛起进程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安徽省推进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 安徽省推进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工作 先进集体名单 一、合作成果奖 (一)合作成果一等奖(10个) 合肥市人民政府、芜湖市人民政府、淮南市人民政府、滁州市人民政府、阜阳市人民政府;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合作成果二等奖(14个)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巢湖市人民政府、六安市人民政府、安庆市人民政府、蚌埠市人民政府、铜陵市人民政府、池州市人民政府、宣城市人民政府; 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方造船有限公司、安徽意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三)合作成果三等奖(11个) 亳州市人民政府、宿州市人民政府、黄山市人民政府、淮北市人民政府; 安徽叉车集团公司、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公司、安徽省华府轮胎制造有限公司、合肥瑞宏铸造有限公司。 二、组织工作奖 (一)组织工作特别贡献奖(3个) 省国资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安徽国际会展中心。 (二)组织工作贡献奖(27个) 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省政府接待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国防科工办,共青团合肥市委、合肥市公安局;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翡翠湖迎宾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