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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甘卫应急发[2010]126号
【颁布时间】 2010-04-02
【实施时间】 2010-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2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现将2010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2010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照卫生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的“一案三制”建设,加强卫生应急队伍能力建设,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培训和演练,认真做好鼠疫、甲型H1N1流感、人禽流感、不明原因疾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做好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卫生保障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降低其造成的危害。
  
  一、加强领导,健全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将卫生应急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各市州、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设立独立的卫生应急办公室。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单独设立卫生应急管理科室,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指定科室负责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省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要设立卫生应急管理科室,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或明确专门科室(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指定人员负责卫生应急管理工作。通过努力,逐步在全省形成上下对口、分级负责、信息畅通、指挥有力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卫生应急工作的需要。
  
  二、完善预案体系,制定卫生应急专项预案和工作制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卫生应急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甘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预案》为基础,针对我省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和卫生应急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程序、卫生应急调查处理的技术方案,做到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确保值班人员在位,确保通讯畅通,确保应急工作正常进行。继续加强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网络体系建设,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强化信息分析和利用,提高监测和预警能力。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依法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加强对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报告工作。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月度、季度和年度报告工作和信息通报工作。
  
  四、突出重点,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重点抓好鼠疫、甲型H1N1流感、人禽流感、群体不明原因性疾病和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认真做好中央公共卫项目中鼠疫、人禽流感防控项目工作。同时,要做好核和辐射、突发中毒、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的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以及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五、大力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建设。
  
  各市州卫生局要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地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10]4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配套资金,确定建设场所,规范建设标准,强化项目管理,力争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实现与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和各市州政府应急指挥决策系统的互联互通,使其具备视频监控、视频会议、指挥调度和决策支持功能,逐步在全省卫生系统形成信息快捷、指挥有力、功能齐全、反应灵敏、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网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决策指挥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快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应用系统建设,尽快实现与卫生部、省政府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和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传输与共享,为卫生应急指挥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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