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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检察院
【颁布时间】 1999-02-12
【实施时间】 1999-0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三讲”教育的通知

[接上页]

  第四,切实解决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严禁执法犯法,贪赃枉法;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倡导深入基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形成务实求实、艰苦奋斗的良好作风。
  
  三、开展“三讲”教育的方法和步骤
  
  “三讲”教育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原则上服从当地党委统一部署。高检院和省级院在春节后展开,地、县两级院在年底前完成。在开展“三讲”教育过程中,必须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和个人思想工作实际,把党性教育、自查自纠、民主评议和整顿思想作风结合起来,以整风精神自上而下分批进行。
  
  一要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加强思想武装,努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的问题。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等方式,系统学习中央17号文件指定的必读书目和有关文件,重点学好邓小平理论、十五大文件和江总书记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二十周年纪念大会、中纪委三次全会以及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金融研究班结业式上的重要讲话。高检院和省级院要加强对处以上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培训,突出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健全学习制度,加强指导、检查和考核。要紧密联系执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实际,加强理性思考,提高理论素养和执法水平。
  
  二要以整风精神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和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扎扎实实解决突出问题。在班子成员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反思、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级院党组要集中一段时间开好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要勇于开展自我批评,找准领导班子、尤其是本人在党性党风及工作中的主要问题,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批评,指出存在问题。要把执行《廉政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的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以及廉洁从政其他方面的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上级检察院要派员参加下级院党组的民主生活会。确有问题的要主动向组织讲清楚,主要领导同志和上级院要采取个别谈话等方式,及时批评帮助。对“三讲”中暴露出来的违法违纪案件要严肃查处,问题严重又不主动讲清的要从严处理。
  
  三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群众路线。在“三讲”教育中要发动群众,对领导班子及每个成员进行畅所欲言的民主评议,并将评议意见和提出的问题如实反馈给本人,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情况向群众通报。群众不满意或走过场的,要进行补课。
  
  四要把“三讲”教育同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各级检察院都要对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分析研究,剖析典型案件,作出深刻反思,总结经验教训,分清原则是非,落实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三讲”教育要同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深入考察、考核及调整交流相结合,从思想、组织和作风上加强建设,并以此推动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绝不能脱离实际孤立地搞“三讲”教育。
  
  四、切实加强对“三讲”教育的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三讲”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上级检察机关要切实负起责任,作出表率。地市以上检察机关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部门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方案,抓好试点,精心组织实施。上级检察机关要带头搞好自身的“三讲”教育,尤其是高检院和省级院要率先垂范,认真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检察长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自查自纠,搞好整改,为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作出表率。哪个单位走过场,首先要追究检察长的责任。
  
  2、严格掌握政策。各级检察院领导在“三讲”教育中,要善于把握政策,讲究方法,始终立足于参加人员的学习提高,自我教育,自查自纠。主动讲清问题的可从轻处理,被群众举报或组织查出的要从重处理。要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坚持与人为善,增进团结,决不允许压制民主,打击报复。
  
  3、加强具体指导。上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展和解决问题,力戒形式主义。高检院将派出工作组,对“三讲”教育情况进行抽查。要注意运用集中教育整顿经验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推动“三讲”教育的深入。各级检察机关在向同级党委报告开展“三讲”教育情况的同时,要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情况,并在教育结束时写出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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