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颁布时间】 2010-04-12
【实施时间】 2010-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3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转发做好201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

会内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中电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第五次全会精神,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就做好201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发出通知。现将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对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继续加强对 “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治理工作的力度,认真办理举报事项,及时纠正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
  
  (二)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回头看”, 重点抓好“五查五看”:一查宣传工作重视程度和宣传措施落实情况,看宣传发动是否到位;二查自查自纠覆盖情况和自查自纠措施落实情况,看自查自纠是否到位;三查重点检查覆盖情况和重点检查深入情况,看重点检查是否到位;四查严格执法执纪情况和责任人员处理情况,看责任追究是否到位;五查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按照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此项工作6月底前结束。
  
  (三)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重点加强对委托项目经费、会议费、印刷费等各项支出的管理,严禁出现新设立“小金库”现象,一旦出现要严肃处理。
  
  (四)要在2009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成果和“五查五看”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电监会“小金库”举报电话:010-6602 3600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