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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基层宣讲培训 4月15日至5月15日,在市(州)人民政府、省级相关部门、在川大的工程局和施工单位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各地、各系统、各单位的宣传培训宣讲团分赴基层单位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完成基层的宣传培训任务。 (三)总结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相关部门、在川大的工程局和施工单位应于5月22日前完成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总结,并将总结报送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于5月25日前完成全省宣传培训工作总结报告并报送省人民政府。 八、工作要求 (一)搞好“行动”的宣传报道 省级有关部门及在川大的工程局和施工单位应邀请和组织四川日报、四川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四川分社、人民日报驻川记者站、国土资源报四川记者站等新闻媒体参与有关宣传活动。 市、县级领导小组应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主流传媒,适时开展对宣传培训行动的宣传报道,力争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又图像、广播有声音”。 (二)结合当地实际,保证培训质量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相关部门、在川大的工程局和施工单位的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培训方式进行,如集中面授、组织培训班、野外实地讲解、电视台播放宣传片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保证培训质量。 (三)抓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相关部门、在川大的工程局和施工单位,在掌握基层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和总结各地、各系统、各单位在组织动员、实施方案编制、培训教案编排、培训方式创新、提高培训质量等方面的好做法,并组织推广,促进培训行动顺利完成并起到预期效果。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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