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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秘[201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4-12
【实施时间】 2010-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5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金融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全省各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不断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努力扩大信贷投放,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
  
  一、授予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2009年度金融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二、授予工行安徽省分行、建行安徽省分行、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徽商银行、中行安徽省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省信用担保集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安徽分公司、国元农业保险公司“2009年度金融工作最佳贡献奖”荣誉称号。
  
  三、授予交行安徽省分行、农发行安徽省分行、浦发银行合肥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安徽省分行、光大银行合肥分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2009年度金融工作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
  
  四、授予民生银行合肥分行、农行安徽省分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兴业银行合肥分行、浦发银行芜湖分行、国元信托公司“2009年度金融工作优质服务奖”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各有关金融机构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用足用活金融政策,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为推动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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