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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秘[201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4-12
【实施时间】 2010-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5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金融产品创新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全省各金融机构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开发了一系列适合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发展的信贷产品,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有效缓解了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融资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表彰先进,鼓励创新,省政府决定:
  
  一、授予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工行安徽省分行、农行安徽省分行、建行安徽省分行、交行合肥分行三牌楼支行、浦发银行芜湖分行、民生银行合肥分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天长农村合作银行、长丰科源村镇银行、国元农业保险公司“2009年度安徽省金融产品创新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二、授予工行安徽省分行王强、农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陈尚武、建行安徽省分行水银银、民生银行合肥分行袁昊、国元信托公司胡英华、交通银行芜湖县湾沚支行葛尔春、临泉县农村信用联社李文堂、池州九华商业银行宁友谊、国元农业保险公司程斌“2009年度安徽省金融产品创新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不断进取,开拓创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取更大成绩。广大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强化金融产品创新意识,不断增强金融产品创新能力,为改善和优化金融服务,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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