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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川商机发[2010]34号
【颁布时间】 2010-04-19
【实施时间】 2010-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6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商业零售业和餐饮业“美化经营环境,文明礼貌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扩权强县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组织全省商业零售业和餐饮业开展“美化经营环境,文明礼貌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商业零售业和餐饮业开展“美化经营环境,文明礼貌服务”活动,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打造优美、舒适、安全的消费平台,更好地满足和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二、工作重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持续抓好。当前,特别要抓住“五一”和“5.12”两周年纪念等重点时段,组织商业零售企业和餐饮企业开展“美化经营环境,文明礼貌服务”活动。一是规范服务环境。重点是对商业零售企业和餐饮企业经营场所店容店貌进行规范,改善商品陈设,完善服务设施设备,营造优美、舒适的消费环境,更好地满足和扩大消费需求。二是规范服务行为。重点是督促商业零售企业和餐饮企业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规范服务用语,开展文明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影响和带动顾客自觉革除不文明陋习。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宣传、发动和自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重点,深入辖区内商业零售和餐饮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开展宣传发动,组织企业自查,找准存在的问题,形成本辖区的活动方案,明确目标、责任人和措施。
  
  (二)协同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工商、卫生、城管等职能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形成强势舆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开展“美化经营环境,文明礼貌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展示活动的成果。
  
  (四)督查推进,确保任务落实。活动期间,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导要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要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进行监督检查、抽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五)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定信息报送责任人,每月至少要向省商务厅报送一次开展活动的动态信息,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陈晓刚,电话:(028)83221324
  
  传真:(028)83223124、83224675
  
  邮箱:sgc2004@163.com
  
  
四川省商务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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