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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颁布时间】 2010-04-22
【实施时间】 2010-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7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技司关于申报和推荐2010年度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的通知

4月13日,广电总局科技司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发出《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申报和推荐2010年度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的通知》,现将申报2010年度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推荐单位
  
  总局金帆奖推荐单位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电视台和各省级电视台。
  
  二、申报和推荐的办法和原则
  
  各相关单位应按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奖励办法(试行)》(见附件)开展本年度金帆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奖励办法及申报表格可从总局网站下载。
  
  网址:http://www.chinasarft.gov.cn/
  
  三、奖励类别和推荐节目限额
  
  (一)奖励类别
  
  2010年度金帆奖共设立五大奖项和组织奖:
  
  1、标准清晰度电视录制技术质量奖,包括:新闻类、专题类(另设最佳声音奖)和综合文体类(另设最佳灯光奖)
  
  其中最佳灯光奖和最佳声音奖,等同于一等奖,由获奖节目评出,无需单独申报。
  
  2、高清晰度电视录制技术质量奖,包括:专题类、体育类、电视剧类和声音类
  
  3、视频图形制作技术质量奖,包括:片头类和动画片类
  
  4、播出技术质量奖
  
  参评单位为中央电视台,各直辖市、各省级、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市电视台。
  
  5、金帆综合大奖
  
  获奖节目综合得分前三名的单位获金帆综合大奖,获奖人员名额不得超过10名。
  
  6、组织奖
  
  组织推荐及时、材料齐全、推选节目获奖率高的推荐单位获组织奖。
  
  (二)推荐节目限额
  
  标准清晰度电视录制技术质量奖、高清晰度电视录制技术质量奖、视频图形制作技术质量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对所辖的其它电视台制作的节目进行初评后,每类可选送两个节目参评;
  
  中央、直辖市、省级和计划单列市电视台,每类可选送一个节目直接参评。
  
  四、金帆奖申报要求
  
  1、播出技术质量奖节目录制时间
  
  录制时间: 2010年6月22日18:15分至19:45分,节目录制磁带必须在6月23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2、参评节目的磁带要求
  
  标准清晰度节目参评的磁带录制格式为: DVCPRO 25、DVCPRO 50、Digital Betacam、Betacam SX、DVCAM。
  
  高清晰度节目录制格式为:符合现行的高清晰度节目广播格式。
  
  3、参评节目的其他介质要求:专业光盘、P2和易盘卡。
  
  4、申报表填写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详见附表,并用计算机填写、打印,按各申报表中注明的要求逐级上报签字、盖章。
  
  各类申报表要求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地址:jinfanjiang@cctv.com
  
  五、各类奖项申报材料的报送地址和联系人
  
  申报材料的寄送地址:
  
  邮编100859,北京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技术管理办公室 ,田敬改同志收。请在信封上注明“金帆奖”字样。
  
  联系人及电话:
  
  田敬改 010-68500382 13801252486 传真010-68506251
  
  陈红 010-68506316 13693338883
  
  六、申报和推荐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凭,逾期不再受理。
  
  七、科技司联系人及电话
  
  本通知相关要求由科技司负责解释,联系人为:
  
  盛志凡 彭志敏 010-86092769 010-68016436(传真)
  
  附件:1、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奖励办法(试行)(略)
  
  2、2010年度金帆奖申报表格
  
  附件2:2010年度金帆奖申报表格
  
  
  
  
  
   申报单位:
  
   
  
  制作单位
  
  
  
   
  
   
  
  节目名称
  
  
  
  
  
  
  
  申报奖项类别
  
  1、片头类□ 2、动画片□
  
  申
  
  节目长度
  
  分秒
  
  报
  
  首播单位
  
   电视台
  
  首播日期
  
  年 月日
  
  材
  
  磁带/盘/卡格式
  
  
  
  制作日期
  
  年 月 日
  
  料
  
  填表人
  
  
  
  创意设计和制作说明
  
  有□无□
  
  主要完成人员
  
  
  
  联系人
  
  
  
  单位电话/手机
  
  
  
  申报单位审核意见
  
  主管技术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年月 日
  
  注:1.本表复印有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放在相对应的参评节目磁带/盘/卡盒内;2.本表填写单位是申报单位,请在所申报奖项类别“□”中划√,并按《办法》规定数量填报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员,名单顺序按贡献从大到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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