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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颁布时间】 2010-04-20
【实施时间】 2010-04-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7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向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区捐赠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党委、支部:
  
  4月14日青海省玉树发生7.1级地震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迅速赶赴灾区,亲临一线,指导抗震救灾工作。目前,抗震救灾工作正在积极有序开展。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于震后第二天即向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去慰问信,并捐款100万元。总局各相关单位、运动项目协会和国家队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共捐款1010万元。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有关通知要求,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总局系统开展向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区捐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直属党委、支部可组织干部职工自愿向地震灾区捐款,并直接将捐款汇缴到民政部--中央财政汇缴专户。账号:020000072920000688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王府井金街支行。
  
  二、捐赠活动原则上在“五一”之前结束。在本通知下发前已开展捐赠活动的可不再重复组织。
  
  三、直属机关党委将在机关公务员中统一组织开展捐款活动。
  
  四、请各直属党委、支部(含此前已开展捐赠活动的)将开展捐赠活动的情况及统计数字及时报直属机关党委综合处。
  
  联 系 人:祝 成 兰 肖斌
  
  联系电话:87182412 87182206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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