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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民政部
【发文字号】 民间中心函[2010]14号
【颁布时间】 2010-04-21
【实施时间】 2010-04-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7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关于举办全国性社会团体财务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全国性社会团体: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的财务行为,提高社会团体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拟举办一期全国性社会团体财务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0年5月11日至5月14日。
  
  地点:安徽省黄山市黄山豪生大酒店。
  
  二、培训对象与名额
  
  培训对象:全国性社会团体财务负责人、财务主管。
  
  培训名额:共80人,各社会团体限报1人,请及时报名,额满为止。
  
  三、培训内容与授课人员
  
  培训内容:民间非营利组织政策法规解读;社会团体税收政策分析;社会团体会计核算;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和人才服务业务讲解;
  
  授课人员:登记管理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有关专家。
  
  四、培训费用
  
  本期培训收取资料费:300元/人。
  
  五、报名与报到方式
  
  报名:请填写《全国性社会团体财务负责人培训班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30日前,传真至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报名先后以传真件为准,额满为止。
  
  同时,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社会组织培训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了解培训班相关组织情况,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training/person。
  
  报到:5月11日报到。参训人员自行前往安徽省黄山市,培训班服务组报到当日在黄山市屯溪机场接机,接机航班号为MU5170和CA1551。
  
  六、培训要求
  
  为保证培训的良好效果和达到预期的目标,望各有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统筹兼顾,认真组织好有关人员参加培训,确保参训有关工作的落实。
  
  参加培训人员如有变动,请于5月6日前告知培训班服务组。
  
  联 系 人: 屈 涛李 莉
  
  联系电话: 010-58123778010-58123799
  
  1391186586713699235190
  
  报名传真: 010-58123778
  
  电子邮箱: pxmf@mca.gov.cn
  
  附件:全国性社会团体财务负责人培训班报名表(略)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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