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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经济委员会
【颁布时间】 2010-04-19
【实施时间】 2010-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8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经济委员会关于举办复旦大学第二期宁波市成长型中小企业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EMBA)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企业领导管理水平,加快推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举办复旦大学第二期宁波市成长型中小企业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EMBA),该班开学时间预计在6月中下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名额分配
  
  1、招生对象:2009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其中,被认定为宁波市“成长之星”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优先参加。已有学员参加我委组织的EMBA班的企业和非工业企业,不列入本次招生范围。
  
  2、名额分配:全市招生60名,符合条件的企业限报1名,各地分配名额详见附件二。
  
  二、授课方式、时间安排和教学管理
  
  1、授课方式:本期EMBA班教学将吸取国内外多年的MBA、EMBA和企业管理教育经验,综合运用课堂讲授、互动式的案例分析等多种教育手段,开展教育研修。研修期间,还将举办有知名企业家参加的各类讲座、管理论坛、专题沙龙等活动。学习期间,学员可结合教学与实践,以班为单位,选择境内经济发展和创新比较出色的一两个省市进行考察取经。
  
  2、授课时间安排:每月集中两天(周六、周日),全部课程在18个月(一年半)内完成,共36天课程,详细情况见招生简章(附件一)。
  
  3、教学管理:本期EMBA班教学管理工作,由复旦大学正大管理发展中心负责,市经委中小企业处协助管理。学员要按规定认真参加学习,完成学业。
  
  三、授课地点和证书
  
  EMBA班教学授课在复旦大学校区内。学员经考试和考核合格后,由复旦大学颁发“复旦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结业证书。
  
  四、研修学习费用
  
  本期EMBA班学习费用共计18000元/人(不含国外授课费用)。其中:学费17200元/人,书籍资料费800元/人。为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提高素质,市经委从市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中给予学习费用补贴10000元/人;学员个人或企业负担学费及书籍资料费8000元/人。
  
  五、报名和录取工作
  
  各地接通知后,务必严格审核资格条件,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申请表(见附件二),于5月25日前上报市经委中小企业处。一经发现不符合招生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学习资格,责任由县(市)区经发局(发改局、科工局)和报名者自负。
  
  各地上报推荐名额后,由市经委会同复旦大学正大管理发展中心审核并做好录取工作。录取通知书由复旦大学正大管理发展中心下发给各位学员。学员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按规定缴纳研修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按时参加研修学习。
  
  联系人:市经委中小企业处 杨倩红,联系电话:87186434(传真)。
  
  附件:
  
  一、复旦大学第二期宁波市成长型中小企业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EMBA)招生简章(详见宁波市经委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网址:www.nbec.gov.cn)(略)
  
  二、复旦大学第二期宁波市成长型中小企业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EMBA)招生名额分配表(略)
  
  三、复旦大学第二期宁波市成长型中小企业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EMBA)报名申请表(略)
  
  
宁波市经济委员会
  
  二0一0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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