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安监总党[2010]24号
【颁布时间】 2010-04-27
【实施时间】 2010-04-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9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关于在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开展“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主题实践活动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党组,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及各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党委(总支、支部):
  
  为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化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加快建设能够担当安全发展使命、适应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决定,在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开展“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主题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争创活动)。
  
  一、开展争创活动的重要意义
  
  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事关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事关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乃至党和政府形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开展争创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保证,是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建设高素质安全监管监察队伍、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载体。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争创活动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好争创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开展争创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开展争创活动,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提高履职能力、严格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以实际行动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通过开展争创活动,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广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服务科学发展、促进安全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切实改进,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提升;努力树立敢抓严管的执法形象、优质高效的服务形象、清正廉洁的自律形象;努力培养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敢抓敢管、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努力做到“五好”:领导班子好、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三、开展争创活动的主要内容
  
  1.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持集中学习、脱产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并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主题宣讲和专题讲座为主要方式,利用正反两个方面典型,加强理想信念和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安全生产事业,自觉抵制权、钱、色的诱惑,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的安全监管监察机构。
  
  2.广泛征求意见,解决突出问题。采取座谈走访、问卷调查、设立电子邮箱、开通热线电话等形式,广泛听取下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监管监察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新形势下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的新期待和新要求。组织广大干部围绕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研究提出新、硬、管用的政策措施和建议,引导广大干部为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建功立业。
  
  3.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培训针对性,建立教育培训考核激励机制,自觉开展读书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加强有关法规标准、新理论新技术的培训,帮助广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及时更新知识,完善知识结构。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执法交流,促进广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掌握过硬本领,全面提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建立理论务虚制度,深刻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正确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切实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前瞻性和创造性。
  
  4.切实改进作风,推进工作落实。教育引导广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评价制度,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查找监管监察漏洞,改进监管监察方式,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敢抓严管,狠抓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积极参与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开展以部门执法公信度和干部形象认可度为重点的满意度测评。注重政治上关心、精神上激励、生活上帮助、心理上关怀,充分激发广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为安全生产事业不懈奋斗的热情和动力。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