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安监总党[2010]24号
【颁布时间】 2010-04-27
【实施时间】 2010-04-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9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关于在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开展“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主题实践活动的决定

[接上页]

  5.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注重培养和强化制度意识,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活动始终,把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深化和巩固活动成果。通过开展争创活动,健全完善并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和干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制度体系,构建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的有效机制,努力提高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四、开展争创活动的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把争创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好争创活动开展,明确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制定争创活动方案,细化活动措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争做争创活动的表率。
  
  2.加强宣传,搞好指导。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活动专刊等载体,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开展争创活动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广泛宣传争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加强争创活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联络员制度,逐级报送信息、提出建议,实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适时举办经验交流和事迹报告会,组织开展评先表彰活动;把各直属单位争创活动开展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活动开展及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省(区、市)党委政府通报。
  
  3.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要把开展争创活动寓于监管监察工作全过程,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大力突出实践特色,要通过开展争创活动推动监管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以监管监察工作的成效来检验争创活动的效果,实现工作和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中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