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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琼农字[2010]84号
【颁布时间】 2010-04-27
【实施时间】 2010-04-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0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考评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1)严格按照农业部43号令、72号令和GB16151-2008的规定,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3分)
  
  抽查近3年的档案10份,其中2份以上不合格的不得分。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达85%以上。(5分)
  
  查看报表,登记率率为85-90%得1分,每增加5%加1分。
  
  
  
  
  
  
  
  (3)建立农业机械台帐。(1分)
  
  检查台帐,没有不得分。
  
  
  
  
  
  
  
  10.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8分)
  
  (1)严格按照农业部第43号、72号令和GB16151-2008的规定和相关标准,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安全技术检验。(2分)
  
  检查相关文件和检验表格,一项不合格扣1分。
  
  
  
  
  
  
  
  (2)农机检验人员要具备检验员资格,持证上岗;实施检验时,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1分)
  
  查看相关人员和检验登记表等资料,一项不合格不得分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年检率达到85%以上。(5分)
  
  查看报表,登记率率为85-90%得1分,每增加5%加1分。
  
  
  
  
  
  
  
  11.农机维修行业管理与维修质量监督检查(4分)
  
  (1)严格按照农业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57号令规定,依法实施农业机械维修和配件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1分)
  
  检查相关文件和表格,达不到不得分。
  
  
  
  
  
  
  
  (2)农机维修网点取得技术合格证。(1分)
  
  抽查维修网点,不取得不得分。
  
  
  
  
  
  
  
  (3)农业机械维修人员按规定具有从业资格。(1分)
  
  查看农业机械维修人员资格,达不到不得分。
  
  
  
  
  
  
  
  (4)无因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引发的农机事故。(1分)
  
  查农机事故记录,有此类事故的不得分。
  
  
  
  
  
  
  
  四、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管理(16分)
  
  12.农业机械驾驶培训管理(4分)
  
  (1)农业机械驾驶培训机构必须经过资质认定。(1分)
  
  查看相关资质认定文件,达不到不得分。
  
  
  
  
  
  
  
  (2)教学人员持证上岗。(1分)
  
  查看人员资格,达不到不得分。
  
  
  
  
  
  
  
  (3)严格按照农业部41号令的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统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员培训教材。(1分)
  
  查看教学计划,检查培训记录,达不到不得分。
  
  
  
  
  
  
  
  (4)学员驾驶证考试通过率达到90%以上。(1分)
  
  检查考试记录,达不到不得分。
  
  
  
  
  
  
  
  1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10分)
  
  (1)严格按照农业部42号、72号令的规定核发驾驶证,应用全国农机驾驶人理论考试系统考试或从系统题库中抽题考试。(3分)
  
  抽查驾驶人档案10份,其中2份以上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
  
  
  
  
  
  
  
  (2)考试员持证上岗。(1分)
  
  抽查考试员,达不到不得分。
  
  
  
  
  
  
  
  (3)驾驶人持证率达到85%以上。(5分)
  
  查看业务报表,持证率为85-90%得3分,增加5%加1分。
  
  
  
  
  
  
  
  (4)建立驾驶人台帐。(1分)
  
  实地检查,没有不得分。
  
  
  
  
  
  
  
  14.驾驶证的审验及换证(2分)
  
  严格按照农业部第42号、72号令的规定进行驾驶证的审验和换证。(2分)
  
  抽查驾驶人档案10份,其中2份以上不合格的不得分。
  
  
  
  
  
  
  
  五、农机安全执法(15分)
  
  15.农机安全检查(6分)
  
  (1)农机部门加强与公安部门配合,开展经常性的农机安全检查,全年检查天数不少于100天。(3分)
  
  检查记录,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2)在“三夏”“三秋”等农时季节,依法开展农机安全行政执法活动,搞好农田、场院等场所的农机安全检查。(3分)
  
  查看文件,检查记录, “三夏”“三秋”缺一项扣2分。
  
  
  
  
  
  
  
  16.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分)
  
  (1)排查登记证书和牌证发放情况。(1分)
  
  查验文件,检查记录,不开展活动不得分。
  
  
  
  
  
  
  
  (2)排查措施得力、成效显著。(2分)
  
  查验文件,检查记录,不开展活动不得分。
  
  
  
  
  
  
  
  (3)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整改措施。(1分)
  
  查验文件,检查记录,不开展活动不得分。
  
  
  
  
  
  
  
  五、农机安全执法(15分)
  
  17.开展便民服务(5分)
  
  (1)实行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办事人员、办事结果五公开。(2分)
  
  实地检查,每缺一项扣0.4分。
  
  
  
  
  
  
  
  (2)培训办证、年审检验、维修服务和宣传工作到乡村。(2分)
  
  走访机手,达不到不得分。
  
  
  
  
  
  
  
  (3)利用媒体或简报等形式发布农机安全生产信息(1分)
  
  检查材料,达不到不得分。
  
  
  
  
  
  
  
  六、农机安全生产状况(13分)
  
  18.农机事故情况(5分)
  
  (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事故万台死亡率控制在3.0以下(2分)
  
  计算农机事故万台死亡率,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
  
  
  
  
  
  
  
  (2)农机事故档案规范,事故勘查设备齐全。(3分)
  
  查看档案和设备,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19.农机事故统计分析(6分)
  
  (1)按时进行农机事故月报。(2分)
  
  查看报表,不按时上报的不得分。
  
  
  
  
  
  
  
  (2)农机事故统计数据真实。(2 分)
  
  调查,不真实不得分。
  
  
  
  
  
  
  
  (3)及时对农机事故进行半年、全年分析,并将事故统计分析情况、整改措施向上级部门报告。(2 分)
  
  查看分析报告,半年报和年报缺一项扣1分。
  
  
  
  
  
  
  
  20.农机安全生产成效(2分)
  
  (1)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现象呈下降趋势。(1分)
  
  查看检查记录,违法、违规现象呈上升趋势或保持平稳的不得分。
  
  
  
  
  
  
  
  (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1分)
  
  查看整治工作总结,成效不显著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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