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
【发文字号】 中青发[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4-15
【实施时间】 2010-04-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0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动员团员青年积极投身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4月14日,青海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灾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迅速作出部署,中央领导同志也对党群组织积极投入抗震救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团中央已募集300万元、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已捐助100万元物资支援灾区。各级团组织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一、团青海省委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迅速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组成青年突击队和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投身抗震救灾第一线,配合相关部门全力做好现场救援、灾民安置、社会维稳、灾后重建等各项工作。
  
  二、全国各地团组织要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支援灾区团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安排,招募组建有关专业志愿服务队伍,赴灾区提供专业服务。要广泛动员团员青年和社会力量,募集资金和当地急需的物资,迅速送到灾区。
  
  各地团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情况和有关志愿服务协调工作,请及时与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联系。
  
  联 系 人:黄英锋
  
  联系电话:010-8521272685212195(传真)
  
  
共青团中央
  
  2010年4月15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