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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颁布时间】 2010-04-26
【实施时间】 2010-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1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编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各有关单位:
  
  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第一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文件精神,促进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2010年拟继续发布第二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的生产和使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本次编制工作立足当前市场需求,涵盖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广泛使用的工业锅炉、中小电机、配电变压器、电焊机、泵、阀、风机、压缩机、制冷空调设备、内燃机、热处理设备、塑料机械、农业机械等机电设备。
  
  二、产品条件
  
  1.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明令淘汰(限制)的产品设备;
  
  2.技术落后或已有新技术可以替代高能耗的设备;
  
  3.能源效率低于准入值的设备。
  
  三、报送材料
  
  1.填报《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报送表》(见附件);
  
  2.相关证明和技术资料等;
  
  3.替代设备产品的鉴定材料和检测报告.
  
  四、报送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结合行业实际,在征求行业主要生产企业意见基础上提出淘汰设备产品建议名单。
  
  (二)提交的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报送我司,同时抄送机械工业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
  
  (三)报送时间截至2010年6月30日,延时报送的设备产品将作为下一批淘汰目录的材料。
  
  我司在收到各方面报送的淘汰产品材料后,委托机械工业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淘汰的机电设备进行论证和审议,最终形成第二批《目录》。
  
  各单位可就落实《目录》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一同上报。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人:李洪良
  
  电话:010-68205360 传真:010-68205360
  
  机械工业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邮编:100823
  
  联系人:李振清 电话:010-6859536768595366
  
  周惠萍 电话:010-68595366
  
  王婧 电话:010-68595361
  
  传真:010-68595368电子邮箱:cmtf @ cmtf.net.cn
  
  附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报送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报送表
  
  ┌───────┬───────────────────────────────────────┐
  
  │ 推荐单位 ││
  
  ├───────┼───────────┬────┬─────┬────┬───────────┤
  
  │ 联 系 人 ││ 职 务││手 机 ││
  
  ├───────┼───────────┼────┼─────┼────┼───────────┤
  
  │电 话 ││ 传 真││电子邮箱││
  
  ├───────┼───────────┴────┴─────┴────┼───┬───────┤
  
  │ 通信地址 ││邮编││
  
  ├─┬─────┴─────┬─────────────────────┴───┴───────┤
  
  │淘│产品名称及型号││
  
  │汰├───────────┼─────────────────────────────────┤
  
  │产│ 主要应用领域 ││
  
  │品├───────────┼─────────────────────────────────┤
  
  │情│ 主要技术参数 ││
  
  │况│及指标││
  
  │├───────────┼─────────────────────────────────┤
  
  ││产品生产和市场拥有量情││
  
  ││况简介││
  
  │├───────────┼─────────────────────────────────┤
  
  ││ 实际能耗情况 ││
  
  │├───────────┼─────────────────────────────────┤
  
  ││执行的能效标准││
  
  │├───────────┼─────────────────────────────────┤
  
  ││ 淘汰理由 ││
  
  ├─┼───────────┼─────────────────────────────────┤
  
  │可│产品名称及型号││
  
  │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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