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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豫发改价检[2010]394号
【颁布时间】 2010-04-01
【实施时间】 2010-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2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扩权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特急发改价检〔2010〕35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检查的组织、时间
  
  此次专项检查由我委统一部署,省物价检查所组织安排,市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其行政区域内的检查实施工作。
  
  专项检查从2010年3月15日开始,7月15日结束。
  
  此次专项检查从今年4月上旬开始,至7月31日结束。
  
  二、检查的范围、重点
  
  检查范围:对存在涉企收费项目的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下属单位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时限2009年1月1日以来收费执行情况,重大的乱收费行为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
  
  三、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涉企收费检查是价格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要求的必要措施。各省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周密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检查扎实有效。
  
  (二)抓住重点,力求效。涉农收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省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合当地实际,确定检查重点。同时要对此次专项检查的意义。重点和相关政策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对检查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规范,加大曝光力度,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政府扶持企业发展和为企业维权的决心。
  
  (三)做好总结。按时上报。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检查结束后,要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总结,严格按照《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的要求,做好分类统计工作。务必在2010年8月10日前将检查总结和检查情况汇总表报送我委(物价检查所三室)电子邮件:wjs63937971@126.com。
  
  附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略)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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