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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黑市政办字[2010]12号
【颁布时间】 2010-04-01
【实施时间】 2010-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2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现将黑河市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一日

  
  
黑河市政务公开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人民满意政府为目标,以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核心,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现实的问题为着力点,延伸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机制,全面提升黑河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着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已在市政府网站公示的中省市直部门要及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工作,实现常态动态公开,及时将应公开的政务信息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没有将单位公开目录及公开内容在黑河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的单位,在2010年9月底前要全部上网公开并及时更新本单位、本部门概况、机构设置、领导简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各类重要政务信息,确保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年底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网上公开情况进行评比考核。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各单位要按照《黑龙江省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公开信息保密审核工作,本着“谁公开谁送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要信息需经本级或上级保密部门审核后公开,确保做到公开的不涉密,涉密的不公开,杜绝因处置不当而产生不良后果。
  
  (三)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依申请公开作继续做为今年的工作重点,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依申请公开信箱、政务大厅和公开电话等依申请载体,对公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相关部门要及时给予答复,依法满足公众需求。要根据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及公开的对象,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如果确实因法律规定不能公开或因涉及商业机密等不便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做好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诉讼纠纷准备工作。此项工作年底前全面推广。
  
  (四)加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公开力度。各县(市)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重点项目投资实施情况的公开力度,加强项目规划、立项公开。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外,政府投资项目要向社会公示。加强项目审批和建设中的公开工作,对每个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通过设立咨询、举报电话、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各种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公开。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保证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市政务公开办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推进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具体措施。要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为原则,全面公开公用企事业单位的各项管理和服务事项,提高工作透明度,改进行业作风。
  
  (一)加大教育、医疗卫生、城乡建设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抓好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紧紧围绕我市的民生工程,全面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房屋拆迁、工程招投标、公安交警执法等涉及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继续大力推进教育系统“阳光收费”、“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学校每年都将招生政策、计划、程序以及收费标准等通过载体向社会公布,建立信息发布机制,不定期向家长发送致家长一封信、活页反馈单。同时认真落实卫生系统社会服务承诺制、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建立和完善廉租房分配公示制度,切实发挥推行办事公开在优化环境、服务群众中的阳光效应。
  
  (二)着力规范办事公开内容和办事时限。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公用企事业单位要抓紧完善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围绕办事内容、收费标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岗位规范、服务承诺、监督渠道等内容,绘制办事流程图,实现网上公开运行。各公用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制定限时办结的承诺,承诺内容要在群众容易知晓的场所进行公示,保持服务承诺的常态性。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结时限规定的要严格按照时限办结,严禁超期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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