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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推进“城乡共建”。按照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和首都文明委的要求,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委直属机关“双文明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首都文明单位)开展好城乡共建活动,把握共建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共建机制,扩大共建成果,为京郊农村的发展贡献力量,履行中央国家机关的社会责任。 (九)培育宣传典型。加大对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宣传力度,通过典型引路,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的人,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创建良好的环境。 (十)做好“五委会”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运用“平安奥运”、“平安国庆”成功经验,扎实推进“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好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检查,完善交通安全防控措施。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健康食堂”,争创“无烟办公室”,组织好例行体检,开展健康讲座,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健康水平。组织好机关干部义务献血。坚持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保持晚婚率和晚育率达90%、计划生育率达100%。广泛推动机关资源节约工作,争创节约型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