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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教育厅
【颁布时间】 2010-04-30
【实施时间】 2010-04-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2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全省高等学校、全省实验系列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的通知

[接上页]

  2、答辩之前,答辩人首先作自我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或学校、院(系),本人从事的专业及研究方向,所授课程名称、从事专业和申报职务。外语专业用外语答辩。
  
  3、按时到达指定答辩地点候答,不到者按弃权处理。
  
  4、进入答辩会场人员要及时关闭手机。
  
  5、等候答辩或旁听时,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对答辩人评头论足、发出任何声响,以免影响答辩人现场发挥。
  
  6、不能到评委成员休息处找人,影响评委的工作和休息。
  
  7、凡有违反上述纪律者,经劝阻无效,取消其答辩资格。
  
  九、收费标准和报送材料、答辩时间安排
  
  1、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5]44号)规定,答辩费每人300元。
  
  2、高讲过渡副教授教师参加答辩要经省教育厅职称办进行资格审查后再向答辩点报送材料。
  
  3、报送答辩材料时间:
  
  2010年5月10日-13日。随材料报送申报答辩人员汇总名单(纸质2份),并提交电子版。
  
  报送材料地点:太原市青龙大酒店(太原市南内环街青龙电脑城 。乘3路、4路、13路、27路、39路、814路、824路、849路、606路、606路支、807路公交车到南内环街山西财经大学北校站下车,往东100米即可到达)。
  
  联系人:韩淑芬;联系电话:0351-7666235,13934546618。
  
  4、答辩时间:2010年月5月15至16日。5月14日(星期五)下午3点参加答辩人员到南内环街山西财经大学北校教学主楼门前看答辩顺序及具体安排。同时在省教育厅网上发布答辩顺序。
  
  十、答辩工作结束一周以后,各学校即可从山西财大人事处将答辩书领回,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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