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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对从未颁发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允许暂时不填报颁证季度报表。此类县级用户是否要进行填报颁证季度报表,全省不做统一要求,请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本地监管工作实际需要自行掌握。如各设区有确定不填报颁证季度报表的县级用户,请将名单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但如果此类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后又开始颁发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务必要恢复填报颁证季度报表。 (四)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已分配至各市级用户,市级用户可开展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五)请各地在2010年4月25日前,完成所有颁证企业基础信息、生产经营单位年度报告表(2008年度和2009年度)、颁证季度报表(2009年4季和2010年1季度)等数据录入工作。以后每季度颁证季度报表填报工作要在下季度第1个月的25日前完成。 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都存在监管任务繁重,人员不足等问题,数据录入时间要求又较紧迫,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的前期工作会有一定的实际困难,但是基础数据建立以后,可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日常监管、统计分析工作带来极大便利。希望各地克服各种困难,齐心协力,扎扎实实,按时保质量完成数据录入工作,共同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实施。 附件:1.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企业基础信息录入情况统计表(略)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证明颁证季度报表(2009年第4季度)录入情况统计表(略) 3.完成上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颁证季度报表(2009年4季度)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名单(略) 4.已填报基础信息但未填报生产经营单位年度报告表(2008年度)企业名单(略) 5.已填报基础信息但未填报生产经营单位年度报告表(2009年度)企业名单(略) 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录入工作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三函〔2010〕65号)(略)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督管理二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