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拉萨市国土资源规划局
【发文字号】 拉国土告字[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4-01
【实施时间】 2010-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3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拉萨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拉萨市人民政府同意,拉萨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位于拉萨市东城新区纳金路以南、学府路以北、东三路以东,面积为233333.3平方米(合350亩),用地性质为商服,出让年限为40年。容积率不大于2.8,不小于0.7;建筑密度不大于30%,不小于20%;绿化率(含人工湖)不小于45%;主体建筑高度不大于90米,不小于30米。拟建项目南侧退用地红线不少于20米,北侧退用地红线需满足采光要求(建筑采光系数为1:1.34),东、西侧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0米。
  
  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在纳金路和学府路上。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
  
  (二)竞买人应具备大型会展、旅游、文化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
  
  (三)竞买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的境内银行存款证明;
  
  (四)该宗地开发强度不得低于10亿元人民币,设计床位不得少于1000个;
  
  (五)该宗地必须在叁年内开发完毕,并投入使用。
  
  三、挂牌出让起始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挂牌出让方式进行,底价保密,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6万元/亩,挂牌出让总价的增加幅度为100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
  
  四、报名时间、地点
  
  竞买人在2010年4月1日起至2010年4月15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到拉萨市国土资源规划局二楼(拉萨市当热中路10号)土地储备中心领取挂牌文件。竞买人持竞买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金融部门出具的证明和相关文件办理报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确认竞买人资格审查时间
  
  经审查,具备报名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4月15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10年4月15日17时。
  
  六、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报价时间为:2010年4月16日至2010年4月25日10时;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拉萨市土地交易中心(拉萨市国土资源规划局一楼)。
  
  七、挂牌出让原则
  
  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传真和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0891-6829138
  
  联 系 人:扎西次旦
  
  拉萨市国土资源规划局
  
  二0一0年四月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