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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食药监食安[2010]198号
【颁布时间】 2010-04-01
【实施时间】 2010-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3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世博人家食品安全指南》的通知

各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为保障2010上海世博会食品安全,做好“世博人家”食品安全指导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局制定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世博人家食品安全指南》,现将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指南要求做好辖区内“世博人家”食品安全指导工作。
  
  附件: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世博人家食品安全指南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一0年四月一日

  
  附件: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世博人家食品安全指南

  
  为保障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食品安全,做好“世博人家”食品安全指导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指南。
  
  一、世博人家选择
  
  1、选择具有能够满足入驻世博人家人员就餐的独立厨房、基本卫生设备及用餐条件的居民家庭;
  
  2、世博人家成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其承担食品加工的成员不得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禁忌疾病,且有一定卫生知识和良好卫生意识。
  
  二、供餐形式
  
  宜供应具有中国特色、烹饪简便的食品。
  
  三、食品原料采购
  
  1、 选择食品安全自身管理组织和制度较为健全、有固定供货单位或基地采购各种食品原料和调味品,如大卖场等大型食品经营单位,并索取有关购货凭证。
  
  2、 采购食品应尽量选用知名品牌和信誉度较高企业的产品,且食品必须标签标识清楚,易于辨识。
  
  3、 不得采购有毒有害、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和超过保质期限食品。
  
  四、食品加工烹调
  
  1、 食物的储存与粗加工
  
  (1)食品应按照标签规定的条件下存放,易变质的食品应及时冷藏(10℃以下),或冷冻(-1℃以下);
  
  (2)仔细检查食品的感官质量,剔除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
  
  (3)猪肉、禽肉、水产品与蔬菜要分开清洗,食品与非食品分开清洗。
  
  2、 烧熟煮透
  
  (1)食品要当天加工当天食用;
  
  (2)食物要彻底烧熟煮透,尤其是肉、禽、蛋和海鲜食品,要保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
  
  (3)汤、煲等食物应煮开以确保达温度到90℃。肉类和禽类的汁水要烧煮至变清,而不是淡红色的;
  
  (4)熟食在室温下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5)尽量不要采用冷拌、生拌菜;外购的散装熟食要回烧后食用。
  
  3、 防止生熟污染
  
  (1)加工生食品的工用具(如刀具、砧板和抹布)要与接触熟食品的工用具分开;
  
  (2)冰箱内存放的食品要防止生熟交叉污染;冰箱中的食品不宜久存;
  
  (3)接触熟食的工用具、食具要严格清洗、消毒。
  
  4、 保持清洁
  
  (1)接触食物前要洗手,加工食物期间要经常洗手;
  
  (2)上厕所以后要洗手;
  
  (3)清洗和消毒所有接触食物加工的场所和设备;
  
  (4)避免昆虫、鼠及其他有害动物进入厨房和接触食物。
  
  五、禁止或不宜供应下列食品
  
  1、 生食水产品和腌制的生食水产品;
  
  2、 外购的散装改刀的熟食卤味;
  
  3、 四季豆、色拉、发芽马铃薯、除磨菇香菇以外的蕈类等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食品;
  
  4、 经冷加工的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
  
  5、 国家和本市禁止供应的食品;
  
  6、 含有刺与小骨头的菜肴;
  
  7、 其它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
  
  六、供餐卫生要求
  
  1、加工制作好的食品应尽快食用。并宜采用共筷、分餐制方式;
  
  2、告诫用餐人员饭前洗手;
  
  3、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消毒餐巾、餐巾纸;
  
  4、告诫用餐人员切勿暴饮暴食。
  
  七、餐用具卫生要求
  
  1、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采用煮沸消毒或化学消毒。化学消毒的可采用250PPM有效氯溶液,浸泡时间5分钟以上;
  
  2、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紧急情况的处理
  
  1、一旦发现有发热、腹痛、腹泻、恶心、呕吐或其他胃肠道不适症状表现的,应立即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并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2、配合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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