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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 厦地税函[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04-02
【实施时间】 2010-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3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真伪鉴定问题的补充通知

[接上页]

  十三、发票鉴定结论文书要及时归档,按照《福建省地方税务系统发票内部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十四、此前文件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一律废止,改按本通知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局征管处联系。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真伪鉴定问题的通知(略)
  
  2. 发票鉴定申请书
  
  3. 发票鉴定申请清单
  
  4. 发票鉴定申请受理通知书
  
  5. 延长发票鉴定期限通知书
  
  6. 关于发票鉴别的复函
  
  7. 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问题移送通知书
  
  
二○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2:
  
  发票鉴定申请书
  
  【发票鉴定申请书字号(按局设置流水号)】
  
  送达地税机关:
  
  申请鉴定发票人: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申请鉴定发票种类、数量(份数应大写):
  
  申请鉴定事由:
  
  单位或个人(盖、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发票鉴定申请清单
  
  申请单位或个人(签章) 数量单位:份
  
  
  
  序号
  
  发票名称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起号
  
  发票号码止号
  
  版面金额
  
  数量
  
  小计金额
  
  真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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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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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
  
  发票鉴定申请受理通知书
  
   地税票鉴受()号
  
  (申请单位或个人):
  
  你(单位)提出的发票鉴定要求(申请发票鉴定申请函字号),我局已经受理,拟由进行鉴定。你如认为鉴定单位经办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而需要申请回避的,请当日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
  
  税务局(章)
  
  年 月日
  
  附件5:
  
  延长发票鉴定期限通知书
  
   地税票鉴延()号
  
   (申请单位或人):
  
  你(单位)报请发票鉴定申请 (申请发票鉴定申请函字号),我局已经受理,由于该发票鉴定情况复杂,难以在5日内作出鉴定结论,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系统发票真伪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经局领导批准,决定延长发票鉴定期限 日。
  
   税务局(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地方税务局
  
   地税票鉴( )号
  
  关于发票鉴别的复函
  
  送达单位人:
  
  报请鉴别人:
  
  报请鉴别申请书文号:
  
  报请鉴别发票名称、发票分类代码、发票号码、版面金额:
  
  鉴别结论:
  
  
  
  
  
  申请鉴定发票份数
  
  实际鉴定发票份数
  
  真票份数
  
  假票份数
  
  假票金额
  
  
  
  
  
  
  
  
  
  
  
  鉴定发票原件处理情况:
  
  鉴定发票原件退回鉴定申请单位
  
  鉴定发票原件由鉴定单位收回,并向鉴定申请单位开具《发票换票证
  
  税务局(公章)
  
  年月日
  
  附件7:
  
  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问题移送通知书
  
   地税票鉴移()号
  
  移受部门:
  
  事由及建议:
  
  附件:(发票鉴别结论等)(略)
  
  移送税务机关(章)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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