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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河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4-26
【实施时间】 2010-05-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3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黑河市地方铁路护路和铁路道口看护工作的通知

孙吴县人民政府、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爱辉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铁路护路工作的要求,有效遏制地方铁路、公路交叉道口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运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黑河市地方铁路护路和铁路道口看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从2010年5月1日起,黑河地方铁路沿线铁路护路和道口看护工作由黑河铁路(集团)公司总体负责,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和铁路沿线各县(市)区积极配合,做好铁路沿线护路、道口看护工作的组织实施、经费下拔、检查指导和综合考核工作。各有关县(市)区要及时督促辖区内各乡(镇)、村屯、街道成立专门的铁路护路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按照规定建立图表簿册,确保护路、看护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宣传教育
  
  铁路部门、各有关县(市)区及铁路沿线各乡(镇)、村屯、街道护路组织,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张贴宣传标语、开设爱路护路课程等形式,重点对铁路沿线的广大群众,特别是学校、企业、农用车驾驶员、大牲畜养殖户、废旧物品收购人员、无行为能力监护人等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铁路沿线群众的安全意识和维护铁路治安的责任意识。
  
  三、强化督促检查
  
  铁路部门要对铁路沿线治安巡护、道口看护情况经常性地进行督促检查,严格落实维护铁路道口安全的各项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保证人员经费
  
  目前,黑河市地方铁路已全线实行人员巡护及道口看护,人员经费包括道口看护人员工资每人500元/月、护路巡护人员工资每人300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100元/年,由相关各县(市)区从再就业资金中列支。各有关县(市)区要按要求将人员经费统一拨付当地综治办,由当地综治办根据铁路部门考勤考核情况予以支付。各道口看护用房建设、维修、冬季取暖,看护人员劳动保护及装备所需经费由市综治办统一负责,铁路护路工作经费由黑河铁路(集团)公司承担,市综治办按比例下拨各县(市)区综治办,实行专款专用。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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