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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琼农字[2010]85号
【颁布时间】 2010-04-26
【实施时间】 2010-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3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0年农产品加工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九、建立农产品加工统计制度。要加强农产品加工统计工作,建立农产品加工统计制度。各市县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要指定统计人员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的统计工作,以确保农产品加工统计信息按时、准确、真实、可靠报送,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争取省农产品加工局与省级重点骨干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起联网直报制度,随时了解掌握骨干企业信息,指导工作。
  
  十、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宣传力度。各级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海南农业信息网、新华网、人民网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积极做好农产品加工业宣传工作。要鼓励有条件的省级以上重点加工骨干企业建立自己的网站,宣传企业的产品和品牌,不断扩大企业的社会影响。策划农产品加工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产品加工业的地位、作用和典型经验,为我省农产品加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此外,要推动成立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协会,并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建成农产品加工企业之家。
  
  请各市县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农产品加工的各项措施,组织好实施,切实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的又快又好发展。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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