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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经委
【发文字号】 甬经中小[2010]94号
【颁布时间】 2010-04-25
【实施时间】 2010-04-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3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经委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澳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经发局:
  
  经国务院批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中国银监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联合主办的中国国际第七届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澳中小企业博览会,于2009年9月在广州市举行。为积极做好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9年9月15日至18日
  
  地点:广东省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
  
  二、展位安排
  
  本届博览会共设展位5000个,其中境内展位4000个,境外展位1000个,分配给我市展位48个。为完成工信部下达的组展任务,分配给有关县(市)、区展位数如下:鄞州 20个,余姚10 个,奉化10个,象山8个。
  
  三、参展行业
  
  本次博览会我市组织纺(针)织、服装以及以纺(针)织品为原材料的玩具和工艺品等企业参加。
  
  四、参展费用
  
  标准展位3m×3m(包括一桌、二椅,日光灯二支、电源插座一个220V/3A、中英文楣板)收费4800元/个。为鼓励参展企业积极性,支持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国内市场,经争取,本次博览会费用:国家财政部补助3000元/个,其余摊位费用由鄞州、余姚、奉化、象山各县(市)、区承担;我委负责统一布展和部分展品的往返运输等费用。参展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以及其它费用自理。
  
  五、日程安排
  
  2010年6月30日前确定参展企业及展品
  
  2010年7月30日前确定布展方案
  
  2010年9月8日-9日 集中展品和展具到宁波
  
  2010年9月12日发展品到广州
  
  2010年9月12日布展人员、工作人员到广州
  
  2010年9月12日-14日 布展
  
  2010年9月15日-18日 展览
  
  2010年9月18日撤展,发展品回宁波
  
  接通知后,请有关县(市)区抓紧落实参展企业,并填写《第七届“中博会”参展企业报名表》、《第七届“中博会”住宿车辆登记表》表(见附件,也可在宁波市经济委员会www.nbec.gov.cn网上下载),于6月20日前由各县(市)区集中后,用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给我委中小企业处。同时将展位费汇入指定帐户。
  
  联系人:樊红祖
  
  电话:87272230
  
  传真:8718643487272230
  
  邮箱:fhz195607@163.com
  
  开户名:宁波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其他资金专户
  
  帐号:12020122000000931-018
  
  开户行:宁波银行营业部
  
  附件:1.第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澳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企业报名表(略)
  
  2.第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澳中小企业博览会住宿车辆登记表(略)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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