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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自治区煤矿企业班组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煤矿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库热西·买合苏提(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张宏伟(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健(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 成员:买买提明·皮尔多斯(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书记) 曹继耀(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康廷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杨斌(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 靳全胜(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金恩斯别克·朱马别克(自治区团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斌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