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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宜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10]24号
【颁布时间】 2010-04-23
【实施时间】 2010-04-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4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改革和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七)加强县级电大分校建设。县级电大分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数按30万人口以下不少于3人、30-50万人口不少于4人、50万人口以上不少于5人核定。根据县级电大工作站普遍设在当地教师进修学校或其他成人教育机构的现状,各县(市、区)政府在明确电大分校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可采取“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办学体制。
  
  (八)增强电大系统办学功能。适应我市远程教育和电大开放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强市电大建设,尤其是加快推进市高校远程教育服务中心的建设,进一步增强电大举办现代远程教育的办学能力。
  
  适应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需要,不断完善我市现代远程教育服务中心的各项职能。充分利用电大优质教育资源和现代网络设施及电大系统办学优势,加快以全市电大系统为依托的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市电大成为我市现代远程教育的指导中心、管理中心和学习支持服务中心。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做好做强电大开放教育,积极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同时,不断拓展电大教育为加快我市发展服务的领域。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各种岗位培训,为城乡各类从业人员更新和掌握技能提供适时有效的教育服务。
  
  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基层电大建设,充分考虑电大办学的特殊性,以强化电大教育系统功能和提升电大系统办学综合实力为前提,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防止各地电大在教育资源中被弱化的倾向。要充分发挥电大教育的特色优势,做到与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统筹规划,共同发展。
  
  (九)加强对电大的政策资金扶持。各级政府要把改善电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有保证电大各项业务开展的相对独立的专项经费,不上缴、不截留、不挪用。要加强电大师资队伍的建设,配备与电大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技术和管理人员,建设一支既适应现代远程教育需要、又具备一定学科水平的师资队伍。要通过改革教学模式、管理模式,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教学水平保障体系,确保电大教育培养的人才既有专业性又有实用性。
  
  四、切实加强对电大工作的领导
  
  (十)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电大教育在当地高等教育中的独特地位,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电大在培养应用型人才上的重要作用,加强对电大教育工作的领导,重视电大领导班子建设,建立相应的协调管理机制,认真研究解决电大系统建设在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十一)密切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积极支持电大教育的持续发展,认真为电大教育培植项目,帮助电大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电大教育的持续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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