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4-22
【实施时间】 2010-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4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第三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第三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工作方案

  
  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汉办)《关于同意承办第三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的函》(汉办〔2010〕59号),第三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将于2010年10月中下旬在我市举行。为办好本届比赛,经与有关方面协商,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名称
  
  中文名称:第三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
  
  英文名称:The 3rd CHINESE BRIDGE―Chinese Proficiency Competition for Foreign Secondary School Students。
  
  二、活动主题
  
  中文主题:快乐汉语,健康成长。
  
  英文主题:Fun with Chinese,Growing with Vigor。
  
  三、活动目的
  
  为各国学习汉语的青少年学生提供一个展示汉语能力的舞台,并创造一个互相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以激励其学习汉语的热情和兴趣,增进对中国语言和中华文化的理解。
  
  四、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国家汉办、重庆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市教委、重庆广电集团(总台)。
  
  五、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均为年龄15―20周岁、具有外国国籍、在外国出生并成长、母语为非汉语的外国在校中学生。
  
  六、内容形式
  
  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其中预赛在国外举行,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或孔子学院等相关机构组织选拔并推荐;决赛以团队方式在重庆举行,每个团队含选手3人,领队教师1人。决赛以团队竞技的形式(包括原始团队和重组团队)完成青春风采、生活本领、笔墨功夫、拜师学艺等比赛环节。决赛实行积分制,在各比赛环节中,团队得分均分为个人得分,个人得分记入原始团队总积分。决赛各环节累计积分为该团队总得分,根据总得分评选出各类奖项。
  
  七、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大赛组委会。
  
  顾问:郝平教育部副部长
  
  黄奇帆市政府市长
  
  主任:许琳国家汉办主任、孔子学院总部总干事
  
  何事忠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谢小军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王永利国家汉办副主任、孔子学院总部副总干事
  
  涂经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健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彭智勇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主任
  
  李晓枫重庆广电集团(总台)总裁
  
  (二)大赛执委会。
  
  主任:彭智勇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主任
  
  李晓枫重庆广电集团(总台)总裁
  
  副主任:赵为粮市教委副主任
  
  时琳琳市教育纪工委书记
  
  丁道谊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副总裁
  
  成员:陈元春市财政局副局长
  
  胡斌市教委副巡视员
  
  唐建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启明市国安局副局长
  
  温俊华市文化广电局副局长
  
  方明金市卫生局副局长
  
  唐文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副主任
  
  王定国市旅游局副局长
  
  李保强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卢发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戴启常渝中区政府副区长
  
  黄平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副总裁
  
  刘昌盛市电力公司副总工程师
  
  陈世琴重庆机场集团副总经理
  
  大赛执委会下设办公室,由综合组、秘书组、节目组、宣传组、赛事组、接待组、外联组、安保组、志愿者组等9个工作组组成。
  
  (三)执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委宣传部。
  
  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和组织市内外主流新闻媒体对比赛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
  
  2.市教委。
  
  统筹协调比赛的各项筹备工作,具体负责与国家汉办、我驻外使(领)馆、市级有关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制订比赛活动方案,设计编印海外比赛样题,设计决赛的赛制、赛题、比赛形式与评判标准;设计制作大赛系列标识和宣传品;组织志愿者和“汉语桥之家”的遴选及培训工作,参赛选手的培训和辅导工作;安排选手及领队教师在华期间的食宿、交通及各类文化体验活动;落实国家汉办、外国使节、领导在渝的日程;制订比赛的安全预案。
  
  3.重庆广电集团(总台)。
  
  负责策划比赛活动的整体电视宣传方案。负责开幕式、决赛、闭幕式暨颁奖晚会的节目策划与制作,舞台舞美的设计与制作,前期预热宣传、比赛期间各类活动的新闻报道、花絮拍摄、专题节目制作,比赛的电视演播,海外预赛宣传报道,比赛结束后大赛专题纪录片的编辑制作,协调大赛主要活动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等工作。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