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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卫电[2010]37号
【颁布时间】 2010-04-02
【实施时间】 2010-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4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物中毒的紧急通知

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省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近期,我省连续发生数起食物中毒事件,严重危害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对此,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要针对当地食品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的隐患,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卫生安全。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食安委〔2010〕3号)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根据近期食物中毒事件频发的形势,各地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餐饮单位以及卤菜、饮食摊点、食品加工小作坊等重点场所全面监督检查,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重点环节的监管。要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及原料采购的索证、登记验收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特别是亚硝酸盐的监管,防止误食误用;加强食品仓库及操作间的管理,防止人为投毒事件发生;要严格婚宴、会议、重要活动等大型集体用餐的监管,禁止餐饮单位超接待能力,超负荷运转;严格凉菜制作的各项技术要求,禁止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制售凉菜。
  
  三、快速反应,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信息报告
  
  各地各部门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积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依法果断采取控制措施,迅速开展调查和处理,确保反应迅速、处理得当,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要严格按照《关于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卫电〔2009〕115号)的要求,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和处理进程,对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强化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履行其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其遵循良好的操作规范,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同时,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向群众讲解食品安全常识,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大力倡导和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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