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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湘交传电[2010]13号
【颁布时间】 2010-04-20
【实施时间】 2010-04-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4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督查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我省交通运输安全形势基本稳定。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厅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部署,省厅将于4月底到5月开展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督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交通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各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安全监管机构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有力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向纵深发展,彻底排查和治理隐患,强化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全省交通运输生产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督查形式与方法:
  
  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省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好自查自纠自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管理机构,要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对本地区和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开展督查。督查方法:一是全面听取被督查单位安全生产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汇报;二是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相关资料;三是深入现场查看各项制度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采取暗访的形式。
  
  三、督查主要内容:
  
  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10]2号)以及省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湘交传电[2010]11号)要求,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上海世博会期间的安保措施落实情况;交通基本建设施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营运、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等。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负责检查岳阳、长沙、益阳。
  
  组长: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赵平
  
  组员:罗可(联络员:13808458712),刘仁煦,尹莹。
  
  第二组:负责检查湘西、张家界、常德。
  
  组长:省地方海事局局长 陈健强。
  
  组员:陈晓安(联络员:13036781729),张健夫。
  
  第三组:负责检查邵阳、怀化、娄底。
  
  组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谭衡鸣
  
  组员:李焕社(联络员:13974968333),郭沙。
  
  第四组:负责检查郴州、衡阳、株洲
  
  组长:厅质监站站长 郑京杰
  
  组员:黄斌(联络员:13007421261),易锋杰,熊国强。
  
  第五组:负责检查永州、湘潭、省远洋运输公司
  
  组长:厅安全监督处 李建斌
  
  组员:朱娟(联络员:13787255970),苏瑛,熊先桂。
  
  第六组:高速公路专项督查组
  
  组长:贺定光、贾霁、黄凤武
  
  第七组:国省干线公路督查组
  
  组长:夏涛
  
  五、督查要求:
  
  1、各地区、各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工作,确保上海世博会的顺利举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一线开展督查。
  
  2、此次督查行动由省厅牵头,厅直各相关行业管理机构参与。在完成这次督查行动后,省厅将继续开展不定期的督查,分别由厅直各相关行业管理机构具体实施。
  
  3、各检查组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带好摄象和照相机,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在督查中不仅要查找问题,也要善于发现基层和企业好的工作方法、经验,进行总结推广。
  
  4、请各组联络员认真做好督查工作的信息整理和报送工作。各督查组和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以及省远洋运输公司在5月20日前要将督查工作总结报厅安委办。重大行动和重要事项要一事一报。(电话:0731-88770138,传真:88770033,电子邮箱:csyc@tom.com)。
  
  5、请各督查组成员和被督查市州及单位主动与各督查组联络员联系,确定督查有关事宜。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二O一O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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