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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4-05
【实施时间】 2010-04-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5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抗旱救灾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去年秋冬以来,我区遭遇历史罕见的旱灾,给人畜饮水和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困难。旱灾地区由于缺水,极易引起疾病特别是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当前,因为长时间缺水,旱区的水质保证、垃圾污物处理等工作遇到严峻的挑战,旱区防疫工作进入了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抗旱救灾一的系列部署,切实做好旱灾地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保护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抗旱救灾期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抗旱救灾期间疾病防控工作是关系保民生、保稳定的大事。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抗大旱、抗久旱、防大疫”的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保人饮、保春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疾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及时组织力量,提供人、财、物的保障,把责任落实到各部门,认真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在全面抓的同时,突出重点,突出抓好旱区学校、人口密集区等场所和相关人群的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确保灾区不出现传染病暴发流行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与生命安全。区直各部门要加强对市、县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
  
  二、加强指导和监督,切实做好饮用水安全工作
  
  各级政府要组织卫生、水利等部门开展确保旱灾地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保障灾区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第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对取水、制水、供水实施全过程管理;第二,加强送水和供水的卫生监督,在应急期间,要强制其进行消毒,并由卫生等部门提供技术指导,以保证饮用水安全;第三,加强对储存饮水的集水池或水柜的清洁、消毒和管理;第四,对于新找到的水资源,要依法严格实施饮用水水质检测和水源保护区制度,防止水源污染;第五,加强农村中小学校饮水安全监督工作,确保学校供水安全。
  
  三、加强教育,提高灾区群众防病和食品安全意识
  
  各地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人员深入灾区的同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DV、板报、宣传画等多种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普及防病科学知识,要求宣传教育面100%的覆盖。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宣传教育:
  
  第一,组织各地开展饮水卫生安全知识“五进”(进基层、进村屯、进街道、进学校、进居民小区、进千家万户)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告诫群众不喝生水,不吃病、死的猪、牛、羊、鸡、鸭,不吃不能确定的野生蘑菇和野菜,尽量不吃凉拌菜。注意个人卫生,预防病从口入,提高群众饮水和食品安全意识。
  
  第二,组织灾区群众和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粪便垃圾,消毒杀虫灭鼠,改善生活环境,减少疾病传播。
  
  第三,旱灾期间,因用水紧张,尽量不举行大型的宴请活动,以避免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第四,要指导灾区寄宿制学校尽最大努力整合资源,改善学生伙食,增加营养,提高学生免疫力。
  
  四、完善机制,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医疗救治工作
  
  各级政府要组织卫生等部门强化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加强主动监测,尽早发现疫情,确保灾区不出现传染病暴发流行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组织做好评估与分析,预测疫情发展趋势,及时发现和处理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要及时派出疾控专家和专业人员,指导干旱地区农村做好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做到100%覆盖。
  
  各级政府要提供财力和物力支持,组织当地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的准备工作:一是要做好收治各种肠道、呼吸道疾病患者的准备工作,配备好人员、设备、床位;二是成立巡回医疗队,配备技术骨干,深入辖区开展巡回医疗工作;三是成立应急医疗队,随时待命,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和病情。
  
  五、做好信息报送和对社会发布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内部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工作的有效性。要依法依规抓好相关信息对社会的发布工作。要注意相关信息发布的权限和程序,发布信息要及时、准确,增强疾病防控工作的透明度。要注意方式方法,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避免炒作,避免引起群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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