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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升新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序言 1.知识产权是由人类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产生的专有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地理标志权,以及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特定领域产生的知识产权。 2.随着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已成为决定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要素,其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大力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对于加快自主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综合竞争力,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3.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知识产权事业得到较快发展。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建立;市场主体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政府管理、服务、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总体上看,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政策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知识产权产出量少、质量不高、转化率低;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仍较薄弱,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知识产权投入不足,管理机构、服务体系、协调机制尚不健全,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等。 4.当前,新疆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实施新疆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是推动新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实现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目标的必由之路。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必须提高认识,大力推动新疆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5.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氛围,推进新疆知识产权战略与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和科教兴新战略同步实施,加快创新型新疆建设步伐,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支撑。 6.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导向相结合。强化政府的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制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各类经济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进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立足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需要,在各领域知识产权工作整体推进的同时,突出重点,在优势产业领域实现突破,形成新疆知识产权的独特优势。 --坚持制度保障与能力建设相结合。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与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以制度和能力建设促进知识产权发展。 --坚持保护创新与促进运用相结合。强化保护以激励创新、维护权利人与社会公众合法权利平衡,促进知识产权成果的运用,营造有序竞争的市场氛围。 --坚持增加数量与提高质量相结合。加强自主创新与积极引进并举,不断增加知识产权拥有量,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 7.远期战略目标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要求,新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形成配置合理、功能齐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体系,培养一支结构合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明显增强,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大幅度提高,在优势产业、特色领域中拥有一批核心与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提高。 8.近五年目标 --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力争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发明专利拥有量进入西北地区前列,在优势产业领域形成一批核心专利;商标注册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核准注册地理标志突破40件;植物新品种权数量年均增长5%;商业秘密、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得到较为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