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春市政府
【发文字号】 长府发[2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04-19
【实施时间】 2010-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5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长春市市区基准地价等土地价格的通知

[接上页]

  对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土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时可以按照不低于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标准的60%执行。
  
  十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具有土地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由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评估,应依据土地市场价格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价格和土地纯收益应依据土地成交价格确定。协议出让的土地纯收益不得低于土地纯收益标准。
  
  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后,用地单位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经营性用地出让成交后,经市规划局批准同意调整规划容积率或规划用地条件的,应按照批准时点的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确定新规划条件宗地内的各类用途楼面地价,并按照楼面地价和建筑面积计算应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
  
  已经出让的工业用地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
  
  十四、各类用途土地级别图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公布基准地价范围内的土地级别图分为网格级别图和宗地级别图。市国土资源局印制的各类用途土地级别图是设定标准面积的网格级别图。宗地级别图应根据长春市地籍数据库更新情况实行动态更新。宗地级别的确定以宗地级别图为准,每宗地的土地级别由长春市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动态更新系统落实宗地后予以确定。
  
  十五、新公布的基准地价等土地价格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长春市区基准地价等土地价格的通知》(长府发〔2006〕10号)同时废止。
  
  十六、各县(市)、双阳区的基准地价等土地价格,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统计局《关于公布实施全省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吉国土资发〔2010〕1号)要求,由各县(市)、双阳区自行组织公布实施。
  
  附件:1.长春市市区基准地价表
  
  2.长春市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平均纯收益表
  
  3.长春市市区国有商业用地区段路线价与国有土地使用
  
  权出让平均纯收益表
  
  4.长春市市区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标准表
  
  5.长春市市区国有商业用地租金标准表
  
  6.长春市市区国有住宅用地租金标准表
  
  7.长春市市区国有工业用地租金标准表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附表1:
  
  长春市市区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用途
  
  价格
  
  级别
  
  商业
  
  住宅
  
  工业
  
  
  
  Ⅰ
  
  一类
  
  9500
  
  3800
  
  1700
  
  
  
  二类
  
  6000
  
  
  
  Ⅱ
  
  一类
  
  6800
  
  2900
  
  1500
  
  
  
  二类
  
  4000
  
  
  
  Ⅲ
  
  一类
  
  4000
  
  2000
  
  800
  
  
  
  二类
  
  3200
  
  
  
  Ⅳ
  
  一类
  
  2800
  
  1600
  
  620
  
  
  
  二类
  
  2200
  
  
  
  Ⅴ
  
  一类
  
  2000
  
  1300
  
  480
  
  
  
  二类
  
  1500
  
  
  
  Ⅵ
  
  一类
  
  1400
  
  1000
  
  384
  
  
  
  二类
  
  1100
  
  
  
  Ⅶ
  
  900
  
  700
  
  -
  
  
  
  Ⅷ
  
  700
  
  500
  
  -
  
  附表2:
  
  长春市市区国有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表
  
  单位:元/平方米
  
  
  
  
  
   用途
  
  价格
  
  级别
  
  商业
  
  住宅
  
  工业
  
  
  
  Ⅰ级
  
  一类
  
  4000
  
  1300
  
  700
  
  
  
  二类
  
  2100
  
  
  
  Ⅱ级
  
  一类
  
  2900
  
  1000
  
  600
  
  
  
  二类
  
  1400
  
  
  
  Ⅲ级
  
  一类
  
  1500
  
  700
  
  280
  
  
  
  二类
  
  1100
  
  
  
  Ⅳ级
  
  一类
  
  1000
  
  560
  
  220
  
  
  
  二类
  
  770
  
  
  
  Ⅴ级
  
  一类
  
  700
  
  450
  
  170
  
  
  
  二类
  
  520
  
  
  
  Ⅵ级
  
  一类
  
  480
  
  350
  
  110
  
  
  
  二类
  
  380
  
  
  
  Ⅶ级
  
  310
  
  240
  
  -
  
  
  
  Ⅷ级
  
  240
  
  180
  
  -
  
  附表3:
  
  长春市市区国有商业用地区段
  
  路线价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类)别
  
  区段名称
  
  区段范围
  
  路线价
  
  平均
  
  纯收益
  
  
  
  
  
  
  
  
  
  
  
  
  
  Ⅰ级
  
  一类
  
  
  
  
  
  
  
  
  
  
  
  
  
  
  
  
  
  
  
  
  
  
  
  
  
  
  
  
  
  
  
  Ⅰ级
  
  一类
  
  
  
  
  
  重庆路1-1
  
  文化街至清明街
  
  12000
  
  5500
  
  
  
  重庆路1-2
  
  清明街至近埠街
  
  11000
  
  5000
  
  
  
  重庆路1-3
  
  文化街至西安大路
  
  11000
  
  5000
  
  
  
  重庆路1-4
  
  近埠街至大经路
  
  10000
  
  4500
  
  
  
  人民大街1-1
  
  北安路至崇智路(民安路)
  
  12000
  
  5500
  
  
  
  人民大街1-2
  
  崇智路(民安路)至咸阳路
  
  11000
  
  5000
  
  
  
  人民大街1-3
  
  北安路至新发路
  
  10000
  
  4500
  
  
  
  人民大街1-4
  
  咸阳路至义和路
  
  9400
  
  4000
  
  
  
  人民大街1-5
  
  吴淞路至长春站
  
  9400
  
  4000
  
  
  
  人民大街1-6
  
  新发路至吴淞路
  
  8900
  
  3800
  
  
  
  西安大路1-2
  
  人民广场至同志街
  
  11000
  
  5000
  
  
  
  西安大路1-3
  
  同志街至建和街
  
  10000
  
  4000
  
  
  
  西安大路1-4
  
  建和街至永安街
  
  9400
  
  3600
  
  
  
  西安大路1-5
  
  永安街至康平街
  
  8900
  
  3800
  
  
  
  康平街1-1
  
  崇智路至新华路
  
  8400
  
  3600
  
  
  
  长春大街1-1
  
  人民广场至清明街
  
  10000
  
  4500
  
  
  
  长春大街1-2
  
  清明街至大经路
  
  8900
  
  3600
  
  
  
  同志街1-1
  
  西安大路至锦水路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