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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4-16
【实施时间】 2010-04-16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765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调整市区部分路段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目前市区各城建工程施工进展情况以及道路交通流量变化情况,为了最大限度降低对广大市民出行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将对市区部分道路的临时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取消“西大直街(通达街至和兴路),机动车辆按照车牌尾号实施单双号通行”的规定;
  
  二、取消“大成三道街(大成街至马端街),机动车只准许由大成街方向往马端街方向单向行驶;马端街(鼎新三道街至大成街),机动车只准许由鼎新三道街方向往大成街方向单向行驶”的规定;
  
  三、“城乡路和埃德蒙顿路,每日6时至20时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的管理规定调整为:
  
  1、每日7时至19时,城乡路(埃德蒙顿路至齿轮路)、埃德蒙顿路,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2、每日7时至19时,城乡路(零公里至齿轮路),禁止载质量大于2吨的货运机动车通行。
  
  四、对机动车按照牌照尾号实施限行措施的补充规定
  
  1、牌照尾号为字母的机动车,统一按照车牌尾号为数字“1”进行管理;
  
  2、牌照尾号为“学”的教练机动车,统一按照车牌最后一位数字进行管理;
  
  3、残疾人代步机动车可不受尾号限行规定的限制。
  
  
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O一0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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