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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秘[2010]45号
【颁布时间】 2010-04-16
【实施时间】 2010-04-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6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以实施民生工程为抓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效带动了各类民生问题的解决。为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效应,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的形式
  
  开展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旨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我省民生工程工作经验,进一步巩固民生工程成果,建立健全民生工程滚动发展机制,着力提高实施民生工程质量和水平。本此活动采取“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省政府民生工程牵头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市、县根据省政府有关部门制订的民生工程“回头看”工作方案,对2007-2009年度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摸排,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各有关部门采取随机抽样办法进行抽查,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重点检查。
  
  二、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主要内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持续发挥民生工程效益为主要目标,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民生工程实施的根本标准,认真对照各项民生工程政策要求,查找民生工程实施以及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补助类项目要重点检查审核、公示、审批等程序是否规范,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位;工程类项目要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施工,是否严格落实“六制”管理的相关规定;项目是否按要求按规定标准建成,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资金和损失浪费的行为,是否建立健全运行管理的维护制度;培训类项目要重点检查培训机构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全面完成培训任务;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有无套取资金的现象;参合参保类项目要重点检查群众住院报销、保险理赔手续办理是否方便快捷,资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认真整改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中发现的问题
  
  对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中查摆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盯不放,逐一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措施,锲而不舍地抓好整改落实。对情况较为复杂、涉及面广的问题,各级政府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主动协调,防止拖而不决;对新闻媒体曝光的相关问题,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整改结果;对各地反映的普遍性、制度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对已建成工程类项目运行、维护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抓紧完善相关办法,确保民生工程持久发挥效益。
  
  四、切实加强对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的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各地要将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与2010年民生工程实施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边实施、边检查、边整改、边完善。对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省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做好民生工程“回头看”的总结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工作总结于6月30日前报送省民生办汇总后,专题报省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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