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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青震指[2010]21号
【颁布时间】 2010-04-15
【实施时间】 2010-04-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6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迅速拟定灾后重建规划方案的决定

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地震局,玉树州政府:
  
  根据上级领导要求,指挥部决定:
  
  一、迅速启动灾后重建规划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地震局、玉树州政府立即组成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副总指挥、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曹文虎任组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委书记杜捷任副组长。
  
  二、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速派员赴四川省学习考察汶川灾区重建总体规划和部分城镇重建规划。
  
  三、由省民政厅、省地震局速提出玉树地震灾害评估报告,4月20日提交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由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地质灾害评估和选址报告,4月20日提交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五、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标准的确定,提出县城城市规划方案、乡镇规划方案、农村牧区规划方案。
  
  六、由省发展改革委提出玉树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方案,规划方案要论证以下原则:
  
  (一)过渡性安置住房建设
  
  1.机关办公、学校、医院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木板房过渡;
  
  2.城镇居民区划条件许可的立即建,用良好的帐篷过渡,区划条件不许可的用木板房过渡;
  
  3.农村牧区原则上立即建,用良好的帐篷过渡。
  
  (二)重建规划
  
  1.高原生态型旅游城市;
  
  2.民族特色;
  
  3.城乡一体化发展,重构县域城镇体系;
  
  4.规划的布局和预见性。
  
  七、4月26日由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向指挥部提交玉树灾后重建规划总体方案。
  
  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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