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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公共机构建筑面积指办公区建筑面积,不含职工住宅。 1.办公区域内的值班室和工勤人员的值班室、休息室等,能耗费用由本单位支付的建筑面积应计入。 2.学校和担负培训任务的公共机构中的学生(员)宿舍区面积应计入。 3.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除本单位办公直接使用的建筑面积外,其分摊部分的公共区域建筑面积应计入。 4.办公区内有对外收费服务的、出租(借)的建筑(能耗费用在服务费包含或由承租、借方支付),其建筑面积不计入。 5.能耗费用由使用者本人支付的宿舍、住宅建筑面积不计入。 6.办公区内正在维修改造且停止办公使用的建筑物,其建筑面积不计入。 (七)公车数量 指统计周期内属于本单位公务活动使用的所有公车数量。具体包括编制内的车辆、单位自购车辆和由本单位支付油耗费用的租借用车辆。 (八)用能人数 主要指统计周期内的平均用能人数,包括在岗在编人员、各类编外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及注册(登记)在校的学生(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