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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遂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遂府办函[2010]66号
【颁布时间】 2010-04-14
【实施时间】 2010-04-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6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的通知

[接上页]

  公共机构建筑面积指办公区建筑面积,不含职工住宅。
  
  1.办公区域内的值班室和工勤人员的值班室、休息室等,能耗费用由本单位支付的建筑面积应计入。
  
  2.学校和担负培训任务的公共机构中的学生(员)宿舍区面积应计入。
  
  3.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除本单位办公直接使用的建筑面积外,其分摊部分的公共区域建筑面积应计入。
  
  4.办公区内有对外收费服务的、出租(借)的建筑(能耗费用在服务费包含或由承租、借方支付),其建筑面积不计入。
  
  5.能耗费用由使用者本人支付的宿舍、住宅建筑面积不计入。
  
  6.办公区内正在维修改造且停止办公使用的建筑物,其建筑面积不计入。
  
  (七)公车数量
  
  指统计周期内属于本单位公务活动使用的所有公车数量。具体包括编制内的车辆、单位自购车辆和由本单位支付油耗费用的租借用车辆。
  
  (八)用能人数
  
  主要指统计周期内的平均用能人数,包括在岗在编人员、各类编外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及注册(登记)在校的学生(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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