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本溪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本政办发[2010]72号
【颁布时间】 2010-04-13
【实施时间】 2010-04-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7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本溪市沈丹客运专线(本溪段)征地动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鉴于本溪市沈丹客运专线(本溪段)征地动迁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工作变动,市政府决定对本溪市沈丹客运专线(本溪段)征地动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如下调整:
  
  组长:高升平副市长
  
  副组长:王克明市交通局局长
  
  姜宏阁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朱文清市公安局副局长
  
  丛春复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副主任
  
  孙福洲市交通局副局长
  
  邴忠友市林业局纪检组长
  
  李乃涛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谢英怀本溪满族自治县副县长
  
  高飞平山区副区长
  
  唐云明山区区长助理
  
  王珂琦溪湖区副区长
  
  孟轩南芬区副区长
  
  刘凤伟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铁本钢(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部部长
  
  姜新明本溪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于兆欣市城投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王克明(兼),副主任孙福洲(兼)。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原定职责分工不变。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