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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湘交直党[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4-13
【实施时间】 2010-04-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7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文明处室评选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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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考核程序
  
  1、制定规划。文明处室要按照创建标准,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创建规划报厅直机关党委。创建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等。
  
  2、自评申报。各处室对照年初制定的创建规划,结合年终完成工作情况对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文明处室考核评分表》进行自查自评,自评分不低于60分的,填写《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文明处室申报审批表》,与创建基础资料(年度工作总结、学习、会议、考勤记录等)一并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领导评价。各处室将各自自评申报材料上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评分。
  
  4、组织考评。厅创建活动考核小组按照考核的内容逐项考评,然后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考核和评议情况进行综合打分,以得分高低为序,推荐出当年度文明处室建议名单。
  
  5、党组研究确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综合各处室自评、领导评价及考核小组考评的结果,按得分高低拟出推荐名单报厅党组研究确定。
  
  四、奖励管理
  
  (一)厅机关文明处室由省交通运输厅给予奖励。
  
  (二)厅机关文明处室实行动态管理,文明处室的评比每年进行一次。
  
  (三)凡文明处室出现本办法一票否决情况的,撤销其文明处室荣誉称号。
  
  (四)建立厅机关文明处室考评领导小组,由创建省直文明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兼任,主要负责对厅机关文明处室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监督和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收集、汇总各种创建活动基础资料,督促、检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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