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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颁布时间】 2010-04-13
【实施时间】 2010-04-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7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当前糖料蔗抗旱抢种抢管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二)查苗补苗
  
  不论是新植还是宿根,出苗或发株出现0.8米以上的断垅时则应采取匀苗移栽方式进行补苗。广西蔗区1-2月份砍收的宿根蔗,一般4月上、中旬发株结束,这时候如果仍不萌芽则应进行补苗,过迟补苗效果不好。采取移密补疏就近移发株粗壮的蔗蔸植下,如果缺苗多,将全部边行蔗蔸挖来补植,边行另用种茎播种。不提倡采用种茎直接补植于缺蔸的宿根蔗。
  
  (三)叶面喷施
  
  对一些干旱较严重宿根蔗,出现蔗苗黄化或白化时应及喷施0.2%硫酸铁+1%尿素,可使黄化苗或白化苗及时转绿,促进甘蔗正常生长。
  
  三、抢抓
  
  (一)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糖料蔗生产工作,加强宣传,营造糖料蔗抗旱抢种抢管浓厚氛围。
  
  (二)加强服务。要不断加大力度做好糖料蔗生产服务和协调工作,为抓好糖料蔗生产提供优质的发展环境。
  
  (三)加大支持。要从政策及资金上对糖料蔗生产进行扶持,创造有利条件促进糖料蔗生产。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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