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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赣农办字[2010]35号
【颁布时间】 2010-04-13
【实施时间】 2010-04-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7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时间安排:2010年7月
  
  (四)发放准考证
  
  考区按农业部规定编排打印、准考证号,并组织将准考证逐级发放到考生手中。
  
  时间安排:2010年9月
  
  (五)召开考前工作会议
  
  考试前,召开由省级监督员、市级考点考试领导小组组长参加的考务管理工作会议,部署考务工作。各考点对巡考员、监考员、机要员等考务人员进行培训。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六)接收试卷
  
  考区协调省国家保密局,由省国家保密局派专人协同考区工作人员接收农业部通过机要发送的试卷,并按规定存放在租用的保密室。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七)下发试卷
  
  考点在考试前一天由考点领导小组指派2人(含保密部门有关人员)到考区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在省国家保密局有关人员陪同下到租用的保密室领取考试试卷,签订《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接收试卷保密承诺书》,并按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规定》专车运送试卷,将试卷存放在考点设置的保密室。考试开始前2小时,考点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和保密部门有关人员共同将试卷从保密室取出运送到考场。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八)组织考试
  
  考点按照农业部统一安排的考试时间组织考试。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九)试卷和答题卡回收
  
  考试结束后,各考点按规定收回本考点的试卷、答卷和答题卡,销毁试卷,同时在考试结束后1天中午前按规定将答卷、答题卡和备用卷上交考区办公室。考区办公室按规定在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邮政机要文件运送系统送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销毁启封备用卷和未启封试卷。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十)发放考试成绩单
  
  由考区接收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发放的考试成绩光盘和合格人员名册。考生可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或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查询或打印成绩单。
  
  时间安排:2010年12月
  
  (十一) 发放《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考区办公室负责接收国家统一核发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发放到考点,考点负责将证书逐级发给考生。
  
  时间安排:2011年1月
  
  四、总结评估阶段
  
  2011年3月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总结阶段,各设区市、考点对本辖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报告上报省农业厅,省厅将召开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总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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