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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阿署发[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4-09
【实施时间】 2010-04-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8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农业节水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4、加大宣传力度,普及节水常识。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编制宣传资料,争取达到电视上有影像、报纸上有文章、电台上有声音、信息上有报道、网络上有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更新农牧民节水观念,努力将盟委行署农业节水的政策变为广大农牧民的自觉行动。
  
  (二)管理措施
  
  1、健全管理机构。各灌区要建立水利管理机构,明确监管主体,加强对农业灌溉用水管理,以万亩土地以上苏木镇为单位成立由专业人员、农牧民参与的用水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水资源管理方面的作用。
  
  2、做好考核评价工作。要把农业节水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状考核内容,由盟农业节水领导小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3、搞好节水服务。要全面做好农业节水产、供、销、加一条龙服务。要积极开展时常考察、宣传推介、市场建设、销售网络建设等工作,从宏观和微观上确保农业节水优质高效。
  
  4、制定奖惩激励机制。对农业节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重奖。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和扩大节水高效作物种植的优先安排纳入节水项目予以支持,优先享受强农惠牧政策,并给予适当的补助。对违规用水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要严禁擅自开采地下水,盲目扩大耕地。对在井灌区发展高耗水作物种植,严重影响地下水采补平衡的项目,不予立项。
  
  5、加强督促检查。要对节水项目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督查、事后评价,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推动全盟农业节水建设的持续快速发展。
  
  6、加强农业节水信息工作。建立信息平台,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做到节水信息渠道畅通并及时准确上传下达。
  
  7、加强培训工作。要通过区内外学习、参观考察、自学自研、调查研究、以会代训等各种形式,力争实现节水灌溉管理人员和节水农牧民全员培训,达到全面提高的效果。
  
  (三)技术措施
  
  1、工程节水技术。要通过深耕、深松等蓄水保墒技术、覆膜播种技术和渠道防渗等适用技术,实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2、植物节水措施。提倡发展和应用适水种植技术,以高效、节水为原则,以水定作物,合理安排作物的种植结构以及灌溉规模。
  
  3、化学节水技术。要积极引进先进节水技术,利用蒸腾蒸发抑制剂、保水剂等新技术进行节水。
  
  4、人工增雨技术。选择抗旱优质高效节水作物,在作物的需水期及人工增雨适宜时期进行人工增雨作业,以补充作物水分的需求。
  
  (四)政策措施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让采取节水技术种植的农牧民充分享受中央、自治区、盟行署关于农牧民增收政策的同时,对农牧民新建高效日光温室每座财政补贴2万元;推广种植杂交谷子的每亩补贴100元;推广种植枣树的每亩补贴500元;对推广节水作物及膜下滴灌以及配套的机械化设备,在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补贴政策的同时,实行不低于20%的累加补贴。
  
  (五)法律法规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水法》、《水土保持法》、《草原法》、《土地法》和《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逐步将农业节水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2、加强节水法制建设,依据有关法律,研究制定促进农业节水技术发展的地方法规和标准,用法制的手段规范农业节水行为。
  
  3、建立和完善发展农业节水各项规章制度,各旗区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通过立法进一步确立农业灌溉定额管理、超额累进水价等制度,构建发展农业节水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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