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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五、加大对创新型园区建设的投入力度 市政府继续加大对高新区发展建设的引导性投入力度,到2015年,通过市政府专项资金引导和高新区管委及各园区所在区政府自筹,共安排资金200亿元,用于创新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创新活动投入。把高新区创新型园区建设作为青岛市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中的重点工作,支持创新资源要素向高新区集聚,在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人才团队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高新区重点倾斜。 十六、建立对创新型园区的考核评价机制 按照科技部对创新型园区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在市政府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高新区管委会同相关区政府对各园区创新型园区建设工作按年度进行统一考核和评价。 青岛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