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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内卫办字[2010]257号
【颁布时间】 2010-04-06
【实施时间】 2010-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9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创建卫生应急工作综合示范旗县(市、区)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3
  
  
  
  
  
  6.物资储备和后勤保障工作
  
  (4分)
  
  6.1旗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卫生机构有卫生应急指挥(处置)车(1分),随车配有必要设备(1分)。
  
  现场查看
  
  2
  
  
  
  
  
  6.2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可以集中储备,也可分散储备。做到种类齐全,数量合理,保质有效,并有专人管理(1分)。要有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后勤保障工作(1分)。
  
  查阅资料,现场察看
  
  2
  
  
  
  
  
  7.应急队伍建设
  
  (8分)
  
  7.1按《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分级分类组建卫生应急处置队伍(4分)。
  
  查阅文件资料和人员名单
  
  4
  
  
  
  
  
  7.2卫生应急队伍配备相应的装备(1分),能够按照紧急命令携带必要装备,及时准确到达拟定现场(1分)。
  
  随机抽查队员,看能否及时到达拟定现场,物资装备是否齐全
  
  2
  
  
  
  
  
  7.3成立旗县(市、区)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职责分工明确(2分)。
  
  查阅文件资料、活动记录
  
  2
  
  
  
  
  
  8.应急宣传工作
  
  (10分)
  
  8.1组织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1分),开展相关执法检查(1分),每年度新闻媒体报道过2次以上当地卫生应急工作情况(1分)。
  
  查阅文件资料
  
  3
  
  
  
  
  
  8.2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科普知识宣教活动(2分), 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的措施(讲座、发放或张贴健康教育和宣传资料,深入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开展咨询活动等)(2分)。
  
  查阅文件资料
  
  4
  
  
  
  
  
  8.3通过健康教育和宣传,不断提高公众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认知度,努力提高公众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3分)。
  
  现场随机抽查附近居民或学生,了解其对常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认知程度和自救互救的知识水平
  
  3
  
  
  
  
  
  9.沟通协调工作(12分)
  
  9.1建立与教育、畜牧、安监、交通、气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2分),及时通报有关信息(1分),共同开展防控处置工作(1分)。
  
  查阅文件资料,现场走访
  
  4
  
  
  
  
  
  9.2卫生系统内各类机构之间密切联系与配合,职责明确,协调有序,信息通畅(4分)。
  
  查阅文件,现场走访
  
  4
  
  
  
  
  
  9.3卫生部门与当地政府组织加强联系,争取得到必要的支持,共同推进基层卫生应急工作的开展(4分)。
  
  现场走访
  
  4
  
  
  
  
  
  一票否决项目
  
  10.1有瞒报、漏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现场走访,平时掌握
  
  
  
  
  
  
  
  10.2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未进行调查处理。
  
  现场走访,平时掌握
  
  
  
  
  
  
  
  10.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
  
  现场走访,平时掌握
  
  
  
  
  
  备注:本试行标准满分为100分,得分≥85分即为合格。考核时限为上一年度截至自评、考评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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