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旅游局
【颁布时间】 2010-04-06
【实施时间】 2010-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0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旅游局2010年度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市直旅游星级饭店:
  
  按照宁波市政府有关深化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现将《宁波市旅游局2010年度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宁波市旅游局2010年度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和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甬党〔2010〕4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构建宁波旅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安委办、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安全生产提出的“一个完善,四个建立”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和政府两个主责任,突出抓好重点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我市安全稳定,确保全市旅游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范围、内容
  
  (一)排查范围
  
  星级饭店、旅游景区(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主题公园)。
  
  (二)排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电梯、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拦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情况。
  
  3.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及完好情况。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4.外包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搭建情况,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情况。
  
  5.旅游景区(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主题公园)警示标牌、护拦设施、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内机动车、漂流工具设施及救生设备等。
  
  三、工作措施
  
  1.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结合本辖区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的组织机制,在动员布置、企业自查整改的同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星级饭店、旅游景区及其水上旅游项目、旅游主题公园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杜绝旅游生产经营中的事故隐患。
  
  2.市旅游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牵头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辖区的星级饭店、旅游景区及其水上旅游项目、旅游主题公园进行督促检查(抽查)。
  
  3.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通过相关部门做到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时整改,限时整改不了的需停业整改,确实难以整改到位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4.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5.今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是上海世博会举办期间,我们要做好“环沪护城河”的各项安保工作,加强旅游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实现上海世博会“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目标,确保“世博会”期间的安全,为“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旅游安全生产环境。
  
  6.建立信息平台,及时统计报告。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7号)的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为加强治理隐患提供科学依据。
  
  四、工作分工
  
  星级饭店、旅游景区(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主题公园)
  
  牵头部门:旅游局。配合部门:公安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等。
  
  五、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4月10日-4月25日,制订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4月26日-5月5日,各单位自查整改。
  
  1.各旅游主管部门对本辖区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马上整改的,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009年遗留的重大隐患,力争在今年5月上旬整改完毕。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隐患排查工作统计报表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