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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档案局
【发文字号】 黑档发[2010]13号
【颁布时间】 2010-04-06
【实施时间】 2010-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0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黑龙江省档案局关于开展2010年省(中)直机关档案工作执法检查的通知

[接上页]

  归档文件齐全、期限划分准确、分类整理规范的得2分,归档文件不规范的酌情扣分。恢复整理“双套卷”的要求。从2009年开始,恢复整理“双套卷”。整理归档文件3份,1份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整理归档,另两份根据本机关的实际情况,按文号或责任者方法排列装订成卷或装盒。没有双套卷的扣1分
  
  
  
  
  
  三、档案保管与安全防护工作
  
  (25分)
  
  1、库房、阅览室、办公室实现
  
  三分开(15分)
  
  有独立的库房、阅览室、办公室的得15分,实现二分开的得10分,库房、阅览室、办公室没有实现分开的得5分。
  
  
  
  
  
  2、档案库房符合档案保管防护要求,库房面积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符合档案保管防护要求,防护设施齐全(5分)
  
  库房面积满足工作需要,符合档案保管防护的“十防”要求(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水、防鼠、防虫、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整洁且防护设施齐全的得5分,库房面积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扣2分,防护设施每缺一项扣0.5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的扣3分。档案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不得分,同时,列入年度执法检查不合格单位。
  
  
  
  
  
  3、档案装具符合安全防护要求(5分)
  
  档案装具充足,整齐划一,符合安全防护要求,满足档案工作需求的得5分,装具不足扣2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010年省(中)直机关档案工作执法检查标准(满分10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和标准
  
  得分情况
  
  
  
  四、档案管理现代化、信息化(25分)
  
  1、配备了适应档案工作需要的
  
  现代化设备(3分)
  
  配备了满足工作需要的专用计算机及扫描仪、刻录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现代化设备的得3分。配备专用计算机得1分,其他每种设备0.5分。
  
  
  
  
  
  2、使用相应的档案管理软件(5分)
  
  有相应的档案管理软件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3、开展档案录入工作(2分)
  
  2009年档案全部建立机读目录的得2分,完成50%以上的得1分,不足50%的不得分
  
  
  
  
  
  4、开展档案数据库建设(15分)
  
  按照《黑龙江省档案局关于加强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意见》(黑档发[2006]44号)文件要求,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全部完成1997年-2009年以来的室藏档案全文数据库得10分,目录数据库得3分,多媒体数据库2分。其中完成2009年全文数据库、目录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的得5分
  
  
  
  
  
  五、档案业务指导工作
  
  (5分)
  
  1、组织所属单位和本系统档案
  
  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2分)
  
  提供上年度本系统和所属单位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档案学习和业务培训的有关材料的得2分,没有参考依据不得分
  
  
  
  
  
  2、加强对所属单位和本系统档案管理及信息化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3分)
  
  提供上年度对本系统和直属单位开展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的依据。提供依据的得1分,没有依据的不得分。加强对所属单位和本系统档案信息化工作的监管,保证与本机关档案数字化工作同步发展,并能提供依据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010年省(中)直机关档案工作执法检查标准(满分10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和标准
  
  得分情况
  
  
  
  六、档案利用与现行文件报送工作
  
  (5分)
  
  1、建立和健全档案利用制度(1分)
  
  制定档案利用制度1分,建立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1分。
  
  
  
  
  
  2、积极主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2分)
  
  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情况开展档案编研工作。编制2009年会议简介、文件汇编、基础数字汇编等编研材料。有任何一种编研材料得2分,没有编研材料不得分。
  
  
  
  
  
  3、按要求完成本单位已公开现行文件报送工作(1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黑龙江省档案局关于认真执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和《黑龙江省档案局关于向省档案馆报送已公开现行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列入报送范围的省(中)直机关和直属单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已公开现行文件报送工作的得2分,没有报送的不得分。
  
  
  
  
  
  4、加强对直属单位已公开现行
  
  文件报送工作的监督指导(1分)
  
  对列入报送范围的直属单位进行监督,按完成已公开文件报送单位比例得分。报送情况以省现行文件中心提供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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